早在兩千多年前,先哲就敏銳地感覺到人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亙古至今,這種心理並未隨歷史演進而變化,原因就在於公平是人們始終需要和追求的生存狀態。時代不同,公平的內涵可以豐富和發展,但公平作為影響人們幸福感的要素不會改變。
前一段,幸福的話題引發熱議。有人認為,與自己的過去相比,感覺很幸福,但與他人相比,又感覺不幸福。這種比較的一個重要尺子就是公平。因為不公平,所以感覺不幸福,很多人正是從這個角度談論幸福的。
現實生活中,人們常常有這樣的關於權利、機會、規則等的質問:為什麼同樣的能力水準,他的報酬畸高,我卻太少?為什麼同樣是醫療床位緊張,他能住進去,我卻不能?為什麼他的成績一般卻獲得保送,成績優秀的卻沒這機會?為什麼幹部提拔時老實人吃虧、投機鑽營者卻得了利?
在我們的社會裏,也還存在起點和先天的差異。雖然説人人生而平等,但生在農村和生在城市、生在貧困家庭和生在富裕家庭的孩子,未來的路可能不太一樣。雖然説人人都有平等的機會,但人的能力大小不一,在獲得收入方面可能存在天壤之別。
在相當意義上説,不公平是生活的煩惱之源,是讓人們感覺不幸福的重要元素。相比較而言,人們對一些起點性和先天性的不公平,會有比較大的心理彈性。比如,出身寒微,但能夠通過後天奮鬥加以顯著改變。因為能力差異而導致收入差距過大,但能夠通過稅收等再分配、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以弭平貧富鴻溝。如此,這種不公平對幸福感的影響就會很弱。
對公眾而言,不能容忍的不公平,讓人感覺不幸福的不公平,乃是權利、機會、規則的不公平。當這些不公平,在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領域存在,直接讓人們的生活有壁壘、辦事不順暢時,就會導致人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品質的雙重下降。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權利、機會、規則的不公平乃是公平問題上的突出矛盾,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公平,這個億萬人民的幸福感要素,在十八大報告中頻頻出現,成為一個突出亮點。表明黨對人民關切的及時回應,對社會矛盾的準確把握,顯示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心所在。
在強調“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的執政理念之後,報告在操作理念層面將之昇華為“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蛋糕要做大,更要分好。這個分好,就是讓百姓多分一點,分得更公平一些。只有堅持這樣的理念,才能實現共同富裕。
報告提出了建樹保障公平的所有制度。“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這張公平的社會保障網,顯然是繼人民生活的社會保障網之後,中央要著力打造的一個重點。
公平涉及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制度也就要深入各領域、諸層面,才能從整體上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
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能不能依法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一些稅收制度是否存在工薪階層多納稅、高收入階層納稅不高的情況?全面小康、現代化,難點都在農村,農民如何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一些行政權力不作為、亂作為、選擇性作為,政府職能如何向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轉變?十八大報告對這一系列問題都給出了明確答案。
不僅如此,在涉及民生問題上,報告更凸顯了公平的理念、原則、制度、方法。在教育公平上,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在收入分配上,強調“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社會保障上,提出以增強公平性等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如果我們把10年後的全面小康看作是幸福生活圖景的話,那麼,從十八大報告的部署中,我們更看到了實現這幅圖景的公平路徑。有這公平的建樹,幸福感的品質就會更高。(吳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