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8月7日召開“環境綜合整治”千人動員大會,大會發佈了南京“動遷拆違、治亂整破”專項行動計劃,這項計劃被稱為“鐵腕行動”。在對象上,重點先拆除機關單位、黨員幹部、公務人員及其親屬的違建,再拆一般群眾的違建。在性質上,重點拆除出租、出售牟取私利的違建(8月8日《揚子晚報》)。
儘管修改後的城鄉規劃法建立了新的違法建設處理機制,相比原法律,簡化了執法程式,提高了執法效率,減輕了執法成本,對及時、有力地打擊違法建設行為提供了法律武器,但各地違法建設還是不斷出現。以南京為例,全市普查發現違建多達1000萬平方米,拆除一部分又建一部分,究其原因,違建與一些官員利益扯在一起。
因此,南京此次大拆違建先拿“權力”開刀,即先拆除機關單位、公職人員及其親屬的違建,這一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廣。原因很簡單,拆除違建首先要去啃“硬骨頭”。無論是機關單位的違建,還是公職人員的違建,長期以來都是拆違工作的難點,難就難在負責拆違的部門沒有膽量出手,即使有膽量出手,也會遭遇各種阻力。而以往很多地方拆除違建,多是“揀軟柿子捏”。
另外,權力部門或公職人員的違建是一個“壞榜樣”,率先拿“權力”開刀,能讓“壞榜樣”變成正能量。儘管各地違建形成的原因很複雜,有的是因為日常監管乏力,有的是因為歷史原因導致房産未辦證變成違建,但不可忽視的一個原因是,不少權力部門或公職人員大肆違法建設,最該守法的都不守法,就會有效倣者。南京拆違先拿“權力”開刀,對群眾起到了一種示範作用。
而且,南京此次“鐵腕行動”的週密安排也值得推廣。除了攻重點——先拆“權力違建”之外,還明確了時間表、拆違量,並以處罰措施來鞭策拆違,以有獎舉報鼓勵群眾監督。在各個城市為違建頭疼的今天,尤其是在一些違建影響城市排洪危及城市安全的情況下,南京的很多做法具有一定借鑒意義。
不過,對於南京此次“大拆違建”有三個問題需要關注:其一,違建大量存在主要是因為平時監管不力造成的,在拆除違建的同時是否對監管失職的部門進行問責,值得關注。從報道來看,南京方面所謂的“大處罰”,僅僅是對此次整治行動不力的官員進行懲罰,而沒有表示要對日常監管不力的部門追責。難免讓人遺憾。
其二,有的地方是否會借此次拆違行動拆除居民合法建築,也值得關注。眾所週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以來,由於有關方面嚴禁暴力拆遷,很多違法拆遷被遏制。但是,也不排除違法拆遷借“大拆違建”的機會“復活”,因為過去不少合法建築就是以“違章建築”的名義被強制拆除的,並引發拆遷血案。因此,南京此次拆違涉及到民房時,需要警惕亂作為,避免血案。
其三,此次“大拆違建”必然要産生不少成本,誰來為此買單並沒有明確。如果讓納稅人為“權力違建”等違法建築的拆除成本買單,顯然,納稅人不會答應。按理説,應該是誰違法誰買單,但恐怕難以實施,因為無論是讓權力部門為自己違法建築拆除買單,還是讓私搭亂建的市民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他們都不樂意也不配合。
因此,南京此次拆違還有很多問題有待明確,不能稀裏糊塗“大拆違建”,操作方案還需要細化並傾聽民意。另外,據説文明城市測評本月迎來全國復查,這不僅事關南京在30個省會、副省級城市中的排名問題,而且事關南京在今後兩年能否繼續保留全國文明城市稱號的重大考驗。顯然,南京此次環境整治與文明城市評選有關。但筆者以為,為了一種榮譽而拆除違建不值得讚賞,真正為市民利益考慮的行動才值得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