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被開除教授,難道還有理?

時間:2012-02-13 09:59   來源:新京報
  2011年5月17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前教授克雷格格萊姆斯被南京工業大學引進。不料,近日,克雷格格萊姆斯被美國司法部指控濫用數百萬美元研究經費,並且涉嫌洗錢等行為。(《中國青年報》2月10日)

  南工大負責人回應稱,“也不能排除有其他因素在裏面,比如美國很忌諱頂尖人才流失到中國,何況還涉及敏感的能源領域,南京工業大學引進此人之前,美國司法部並沒有動作,‘如果早起訴,我們就不引進了’。”按照這種説法,美國司法部門起訴這名教授,是為了阻止其被引進到中國?

  高調引進被開除教授,這充分暴露出南工大引進人才機制的嚴重缺失。一名教授涉嫌學術欺詐,通常有三方面處理,一是學術處理,二是行政處理,三是司法處理。學術處理,是學術機構(大學或科研)根據其欺詐的事實,撤銷其學術頭銜,取消研究資格,中止研究活動;行政處理,是行政機構基於學術處理,做出解聘、開除等行政處罰;司法處理,則是司法機關根據其欺詐的實施,進行司法調查,追究其法律責任。

  克雷格格萊姆斯被國外大學開除,表明其學術不端行為已被查實,相關機構已對其進行學術處理和行政處理。這與後來司法機構是否對其進行起訴無關。南工大以美國司法機構此前沒有起訴,就認為其沒有問題,實在是荒唐。甚至猜想美國司法機構的做法是阻止人才外流,就完全是在玩“陰謀論”,混淆視聽了。(冰啟)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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