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曾明確規定省直單位每年“三公”經費需公開。截止7月3日,48個省直機關僅有半數曬前年“三公”支出,且一般只列大數缺乏細項。例如省財政廳曬出來的“三公”中,寥寥300多字,籠統列了幾項支出。最簡單的曬法,莫過於省外經貿廳了,“三公”賬本只是個簡單的列表,全文除了標題外,只有39字,再無其他言語。(7月4日《新快報》)
“曬三公”,39個大字能“曬出”什麼?除了幾個乾巴巴的數字之外,別無其他。你説人家沒曬“三公”指出吧?人家曬了!白紙黑字,39個字可以作證。你説曬了吧,寥寥39個字,公眾只能是霧裏看花,看與不看,完全沒有兩樣。
一個堂堂的廣東省外經貿廳,難道沒有會鞋子的“筆桿子”?抑或是,有關領導不知道“曬三公”應該越細越好?當然不是!至於個中原因,恐怕不難猜測。“曬三公”的細項越清晰,越能“暴露”三公腐敗的細節,進而會招惹輿論的譴責、上級部門的問責。而寥寥39個字的“曬三公”,目的就是讓公眾看不懂,以此將一切違法違規的消費隱藏在數字背後。也就是説,用39個字“曬三公”,是有些部門字字斟酌,刻意為之,且費煞心機!
39個字“曬三公”,起碼説明,一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反證這些部門的“三公”消費是一筆筆“糊塗賬”,見不到陽光;二是懼怕和逃避公眾監督,刻意藏掖“三公”消費詳情;三是“逗公眾玩”,無視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事實也證明如此,就如這次廣東省外經貿廳39字“曬三公”,誰又能奈何他們什麼?你若對此不滿,指不定人家會反唇相譏:我們公佈“三公”消費數字就不錯了!48個省直機關還有半數沒有公佈呢,他們可是零字“曬三公”呢?是啊,較之那些一言不發、一字不吐的單位,廣東省外經貿廳39字“曬三公”,也不失為“先進單位”。
其實,39個字“曬三公”,咱還真不能光怨廣東省外經貿廳。雖然,我國有《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但不夠剛性,還沒有升級為《政府資訊公開法》。雖然,詳盡公開“三公”花費細項是公眾之期許、政府之要求,但是,公佈消費要具體到何種程度?缺乏可操作的細則予以規範和約束,既然“曬三公”無規範、無標準,那麼,相關部門當然會想怎麼“曬”,切讓公眾啞口無言。所以,有些曬帳單位混混就過關且曬出糊塗賬,也就不足為奇了。雖然,中央機關率先“曬三公”,但榜樣做的不咋地。回顧以往中央一些部委“曬三公”,無論字數多的,還是字數少的,也鮮有按照公眾意願詳細公佈每一筆細項開支的。既然中央一些部委“曬三公”都馬馬虎虎,地方行政部門焉能不“下效”呢?
應該如何“曬三公”,現實中當然不乏有先例可鑒的。就如中山大學政務學院教授、博導陳天祥所言:現在進入一些外國(政府)網站,看他們的預、決算數據,連買支筆多少錢都會告訴公眾……這就是我們的榜樣:“曬三公”,各單位就應該曬一曬每頓飯都是在哪吃的,吃飯請了誰,甚至點了什麼菜,讓老百姓看看他們平時都吃些什麼……只有曬出的賬本,每一項支出都要清楚、詳細,這樣的曬賬才有用,才便於公眾監督。
39字“曬三公”,是赤裸裸地侮辱公眾的知情權,它呼喚《政府資訊公開法》儘早出臺,也呼喚有關部門及早出臺“曬三公”細則,有據可憑。同時,也需要加強社會監督和行政問責制,讓那些公佈數據粗糙、讓人看不懂、賬本籠統、躲避監督的“曬三公”不能矇混過關,讓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落到實處。(惠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