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經費:沒有“誤用”就沒有“誤讀”

時間:2012-07-02 15:39   來源:台灣網

  6月28日,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劉正均稱,這次預算執行審計發現,“三公經費”概念不夠清晰。“三公經費”並非公款出國旅遊、公車私用和公款吃喝的同義詞。而目前政府在公開“三公經費”時沒有進行必要的解釋,有可能誤導社會公眾。(據《京華時報》 6月29日報道)

  “三公經費” 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等內容,從工作開展的需要來説,必要的“三公”支出自有其合理性、合法性。一提到“三公消費”,立刻就聯想到出國旅遊、公車私用和公款吃喝,確實有誤讀和片面理解之嫌。然而,如果説公眾這種情緒化的反應可以稱作誤讀,那這誤讀的根子並不在於公眾的主觀誤解,而是在於“三公經費”被頻頻“誤用”的現實。

  人們常説“名不正則言不順”,作為機關單位也好,作為社會公眾也好,大家都能夠理解,如果不給三公經費正名,對三公經費的正常使用難免造成負面影響,不利於正常工作的正常開展。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説,三公經費之所以被“污名化”,是否需要反思“實不至則名不歸”?

  從政策規定上來説,三公經費與滿足私欲之間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從字面意義上看,三公經費也和公款旅遊、公車私用和公款吃喝有天壤之別。名正言順的三公消費,何以就被曲解、被誤讀了?那正是因為,在“三公”支出的名下有“太多挂羊頭賣狗肉”的故事:打著出國考察的牌子去遊山玩水,回來冒充因公出國;配備的是工作用車,卻完全當私家車全天候使用;名義上是公務接待,其實管他因公因私都去大吃大喝,美酒佳肴全要百姓買單。混入這麼多摻雜使假的損公肥私之舉,三公消費難免有名不副實之虞,被公眾誤解自然在所難免。

  在“名”與“實”之間,“實”為根本,“名”為依附,概念上如何命名並無價值,行動上如何規範才是重點,對於三公經費的誤讀,也應作如是觀。不必在概念的“解釋”、“引導”上傷腦筋,公款能否遠離濫用、冒用、私用的隱患才是關鍵所在,所謂名義上的解釋,嚇不倒向公款伸手的碩鼠們,也説服不了心存疑慮的公眾。

  而如何確保三公經費確實因公而用,説難也難,説不難也不難。要説不難,只要三公支出的預決算做到公開、明細,讓紀檢部門和全社會能夠及時、方便、全面地查賬、對賬,一切似是而非的藉口都逃不過重重監督。要説難,三公經費的公開已經千呼萬喚,近年來才有各部門的三公經費陸續公開,只是賬目上“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公開,徒有其形而沒有其神,真正透明、犀利的公開之難可見一斑。下決心澄清對三公的誤讀,正其名莫如正其行,只要讓三公費用的預決算清清楚楚向社會公開,讓所有的三公支出行得端、做得正,污名自會還其清譽,誤解自會變成正解。(台灣網網友 馬存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