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批轉人社部等多部門聯合製定的《規劃綱要》,該綱要指出,我國將落實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實現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在各地互認,累計合併計算。
醫保互認,儼如久旱後的甘霖,對苦於醫保沉疴的民眾而言,自然是好消息。當醫保可“呼叫轉移”,“清零再結算”也就不復流動人口的瘡疤;在醫保異地接通下,人們少承受了些“沉沒成本”。在此意義上,醫保互認頗具政策善意。
儘管迄今為止,醫保漫遊還僅是“擬推行”,尚無明晰的時間表,可它被置於公共議程,已是曙光初露。增量推進,終究勝過原地踏步;在全國語境下,醫保互認邁出了步子,就算步子偏小,依然是漸進式制度改善。
長期以來,醫保的異地“斷鏈”,讓跨地醫保面臨困境:那些跨省跳槽員工,只能重
復參保;不少“候鳥式”就業的農民工,甚至選擇退保。在流動化社會,醫保的僵滯,鉗制著人們的流動自由,也加重其生活負擔。你挪了窩,兩地不認賬,先前繳的醫保費打水漂,只能重新再辦。醫保“劃地而治”的亂象,因而飽受詬病。
有專家給醫保癥結“把脈”,指出它存在的弊端:資金僵滯,資訊脫節,割據嚴重,進展緩慢。這些病症,考量著執行力的變通靈活性。若沒有全國一盤棋的宏闊視野和大局統籌,沒有明細的連結措施,恐怕“醫保漫遊”只是好景空設的盆栽,沒法激活。
實質上,醫保互認累計,在地方範圍內不乏嘗試。早在2009年,江蘇、上海、浙江、安徽等地就擬實行醫保互認;此後,不少地方還推行醫保聯動。雖説離覆蓋全國的互認還有距離,但局域化試行,可為更大範疇的醫保互認提供參照。
醫保漫遊,跳出“割據”掣肘,迎合了民意期許,也是保障制度格局升級的題中義。若醫保無法“因人移而移”,那勢必會消解公眾參保的積極性,損害他們的福祉。因而,讓醫保“轉起來”,才是對民眾權益的制度性呵護。
但醫保要想互認,前提是——異地轉接應該少些縫隙。在現實操作層面上,讓醫保“零障礙”對接,終究還有不小困難。一是各地層次不齊的醫保標準,會給互認帶來技術性阻礙。目前,國內各地醫保政策“各自為政”,報銷起付線、封頂線和比例等不在同一“起跑線”;再者,醫保資訊的保存等,還是與各省市的技術條件捆綁,“地情”不一,互認該因循怎樣的技術共識,當然需要更成熟的“硬體準備”。
二是地方本位下的利益牽制。在統賬結合的醫保機制下,繳費資金分為“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兩個板塊。在某些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繳費基數高,醫保返還也多。異地互認,保障水準高的就得“吃虧”,難免會對其拒斥。
異地對接有路障,不等於“互認”無法可施。在醫保資源“再洗牌”和異地磨合下,互認的障礙大可消解。只不過,制度連接著人心,在補齊醫保短板前,社會共識首當形成:醫保“跟著人流動”,才有看得見的正義。 (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