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打電話處罰要細化

時間:2012-06-13 09:32   來源:廣州日報

  開車打電話要被罰款,用藍芽耳機接電話也要被罰款,手離開方向盤要被罰款……近日,廣州交警部門開始嚴查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行動當日,兩車主因打電話各被罰款100元扣2分。

  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要不要罰款扣分?放到交通擁堵、駕駛行為不文明的大背景下來考量,只有對一切交通違法行為嚴肅處理,才能保持道路的暢通,減少不文明駕駛帶來的安全隱患。因而,嚴查開車打電話,很有必要。

  有研究表明,開車打手機的危害性並不亞於“酒駕”,有數據為證:70%的致命交通事故是司機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這其中開車打手機又是“罪魁禍首”。美國一項科學研究還顯示,開車打手機導致司機注意力下降20%,行車速度比正常狀態慢9%,剎車的反應速度也要慢19%,影響了道路通行效率,間接地加劇了交通擁堵。

  既然開車打手機危害性不比“酒駕”小,為何在處罰上卻比“酒駕”要輕得多?如現行法律規定,對酒後駕駛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現在開車打手機只是罰款100元扣2分,就引起了相當大的輿論反彈。而反觀國外,新加坡對初犯者最高罰款1000新元,監禁6個月,如若再犯,最高罰款2000新元,監禁1年;在英國,開車打手機者可能面臨“危險駕駛”起訴,最高可判入獄兩年……

  因而,對開車打手機的違規者,交警不妨理直氣壯地開出罰單。不僅如此,還要借鑒國外相關法律規定,加大這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以杜絕司機開車打電話的僥倖心理。在這方面,不妨參照“酒駕”的相關處罰規定。

  但目前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儘快統一執法標準,將罰款的標準進一步細化,而不能存模糊地帶。比如説,如何取證司機在行車中打了電話?不妨賦予交警可以查看司機通話記錄的權力;再比如,如何確定司機手離開了方向盤?假如司機在換擋,又該如何確定?此時大可以利用高清攝像頭幫忙。交警部門甚至還可以考慮向有關部門建議,以限制汽車製造商在汽車上配備通訊功能。

  當前,廣州正在進行新型城市化建設,“大交通”理念是其中重要組成部分,從嚴治理交通違法行為,將有望給市民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子在淵)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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