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中院這項“不可思議”的制度 讓臺商收穫滿滿“安全感”
張新政接受記者採訪(圖片來源:青島臺港澳辦)
台灣網1月16日訊 “我跟父親1992年來到山東投資,1994年開始常駐山東。那時,由於對大陸的法律不了解,造成過很多損失。所以,當2014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臺商做特約調解員時,心裏感到有些不可思議。”銳宗集團總裁張新政告訴記者。
據了解,讓張新政感到“不可思議”的臺商做特約調解員的制度,正是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青島市臺港澳辦建立的涉臺糾紛聯處工作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青島中院已先後兩次從青島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聘請7名有較高知名度的臺商擔任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調解員,參與訴前、訴中及執行過程中的調解工作,為涉臺民商事糾紛當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渠道。
張新政作為青島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的會長,也是一名臺商調解員。2017年,他就曾參與調解過一起涉臺糾紛案件。張新政説:“我們在參與調解工作時,是站在中立的角度。我們利用臺商的身份,讓臺籍當事人從心理上能接受我們的建議,當我們的建議與律師的建議相符時,就讓當事人心裏的問號不見了。我們就像'面引子',成為案件糾紛中的潤滑點。”青島中院民四庭庭長王曉瓊介紹説:“當時這起案件中的臺胞當事人對我們司法機關有排斥和抗拒的心理,雖然當時這起案件沒有在訴前實現調解,但是通過臺商調解員的介入,減輕了當事人心中的誤解,使案件在執行階段得到順利的執行。”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煥亭介紹説:“從案件審理所反映出的深層次原因看,臺籍商人、投資者對於大陸法律制度了解不夠是産生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臺籍當事人對於大陸司法體系的畏懼心理造成相當數量的案件不能得到順利、妥善解決。”為此,青島中院連續五年派出從事涉外商事審判的資深法官,為在青臺商進行專門的法律輔導宣講活動,向臺商細緻講解在大陸投資經商時應注意的法律問題以及發生糾紛後如何應對,並現場為臺商答疑解惑。
李煥亭介紹説:“近年來,青島中院受理的涉臺案件呈下降趨勢。2018年—2019年上半年青島中院審結的涉臺案件數為18件,結案方式中判決10件,調解4件,撤訴3件,裁駁1件,調撤率達到39%,高於同期涉外案件30%的調撤率。”
張新政告訴記者:“現在我們臺商調解員參與調解的案件,對象不局限于我們青島臺商協會的會員,也不局限于青島的臺商企業,而是覆蓋所有在青島受理的涉臺案件。這樣的工作機制,讓我們臺胞、臺商的心裏都充滿了安全感。”(台灣網、青島臺港澳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