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促進共同富裕要循序漸進、久久為功
作者:上海財經大學常務副校長、二級教授、博導 徐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共同富裕是一個長遠目標,需要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對其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要有充分估計,辦好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
共同富裕是從低層次到高層次的過程富裕。顯然,富裕是有層次的。以前需要解決“有沒有”的問題,現在和未來則需要解決“好不好”的問題。以“民以食為天”中的“食”為例,其層次性表現為從“吃得飽”到“吃得好”,再到“吃得健康”。相應地,共同富裕也有其層次。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到2035年的目標是“人民生活更為寬裕,中等收入群體比例明顯提高,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準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到2050年的目標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我國人民將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這兩個目標不僅鮮明地體現了改善人民生活、縮小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的要求,也充分體現了實現共同富裕的階段性、層次性和過程性。中國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從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再到高水準富裕,是一個接續奮鬥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循序漸進,久久為功。幾十年來,中國經濟的加速發展使我國就業率大大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使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得到了較好保障,脫貧攻堅戰取得了全面勝利,歷史性地消除了絕對貧困,區域性整體貧困得以解決,所有這些都為共同富裕打下了堅實基礎。
過去40餘年,中國已確立了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包括各類企業多種多樣的薪酬分配製度,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製度,多種形式的經營性收入、資産性收入分配製度等;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框架初步形成,包括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城鄉居民最低收入保障體系、取消農業稅等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制度和惠農轉移支付均已建立。但是,我們要對共同富裕的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有充分估計,推進中不吊高胃口,不搞“過頭事”,充分兼顧需要和可能,既盡力而為滿足實際需求,又量力而行保障持續供給。在社會民生領域需要特別強化系統觀念,將系統謀劃、辯證思維貫穿始終,要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科學確定合理的階段性發展指標和標準。在由全面小康邁向共同富裕的過程中,既要打攻堅戰,更要打持久戰,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重點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同時,堅持穩中求進,按照經濟社會發展規律,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幹,接力全面小康,加速由中等收入國家發展成為高收入國家的建設進程,力爭早日實現共同富裕從低層次向高層次的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