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劍指“差異化監管” 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制定指導性《意見》,試行小微企業還款方式創新解期限錯配難題,建立會商協調機制消除多頭授信風險,試行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拆解擔保困境,打造“銀法對話平臺”處置金融債權……通過這些方法,不僅有效提振了實業投資者的信心,對穩定轄內金融安全起到定海神針的作用,溫州銀監分局以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為契機,著力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充分結合溫州實際情況,有效促進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監管舉措落地。
制定指導性《意見》為差異化監管保駕護航
溫州銀監分局為強化金融對實體經濟及地方經濟轉型升級的支援作用,率先制定了19條《支援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指導意見》,為差異化監管保駕護航。
《意見》鼓勵差異化風險容忍度考核,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可放寬1至2個百分點。同時,首次明確小微企業貸款在全部貸款的佔比指標: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溫州分行不低於30%;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溫州分行不低於40%;溫州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溫州分行不低於50%;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低於70%;村鎮銀行不低於85%。同時,為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評價機制,他們倡行差異化引導,強化對小微企業從統籌管理、市場推廣、合規經營等方面開展綜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納入對銀行的監管評級。截止2012年9月末,溫州小微企業貸款餘額為1693.19億元,比年初增加178.15億元,佔全市貸款增量的33.3%;同比增長21.48%,高於全部貸款同比增速9.55個百分點。
創新還款方式解決貸款期限錯配難題
為配合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切實解決企業因貸款期限錯配、新擔保機構難落實及民間融資成本高企等現狀引發的還款難題,溫州銀監分局在充分調研、商討的基礎上,引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落實任務、加強溝通、制定方案、逐步推進、定期監測的“五步法”,試行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創新。一是“增信式”。為體現對優質小微企業先行先試的理念,該模式發放對象主要針對有續貸需求的優質小微企業。該模式自推出至今已累計發放貸款資金5300萬元。二是“分段式”。將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創新延長為2年或3年。在期限內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不還本,第二階段分期還本。第一階段的時間,及第二階段分期等額還是不等額還本,由貸款行根據借款人的生産特點和資金週期,由雙方協商確定。該模式自推出至今累計發放貸款資金達4.1億元。
抓百家信用試點力解小微企業擔保難
為有效破解小微企業抵押擔保難題,2011年以來,溫州銀監分局大力推動銀行業開展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自轄內銀行積極推行信用貸款試點以來,不僅有助於緩解小微企業貸款難、助推實體經濟發展,也有助於促進銀行機構轉變“唯抵押論”的信貸理念,提升自身經營管理能力。截至去年9月末,全市信用貸款授信戶數為276戶,期末有貸款餘額的企業達258家,貸款餘額為70284.34萬元,遠遠超過年初計劃的百家試點範疇。其中轄內部分機構還以試點工作為契機,逐步探索適合自身特點的信用貸款機制。如建設銀行溫州分行緊貼需求特點,推行年審制模式的信用貸款,創新推出了小企業小額無抵押貸款産品,該産品最高額度300萬元,期限一年。目前已累計完成小額無抵押貸款110戶,涉及貸款金額30783萬元。
興業銀行溫州分行另辟新徑,巧借外力,力推中小微企業專項信用貸款業務,該貸款項目巧借政府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按財政資金和貸款資金1:2比例,組成專項投放該政府轄內的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資金,用於扶持該轄區內中小微企業的發展。目前該分行分別與鹿城、樂清、永嘉、龍灣等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截至2012年9月末,該分行為72戶企業累計發放信用貸款3.4億元,無一筆不良貸款。
打造“銀法對話平臺”力解金融債權處置難
針對當前溫州銀行業不良貸款率不斷攀升的現狀,溫州銀監分局積極指導市銀行業協會建立“銀法對話平臺”,推進金融債權處置,維護金融秩序穩定:一是召開首次交流會,對話金融債權處置難題。溫州銀監分局指導市銀行業協會組織27家市級銀行業機構與鹿城法院進行“金融債權司法保障專項工作交流會”,商討金融債權司法保障中亟待解決的外地查封影響本地資産保全等難題與處理辦法;二是建立金融專家諮詢庫,開展業務互動交流。由各市級銀行推薦34名資深從業人員加盟聯建鹿城法院金融專家諮詢庫,並建立突發事件聯絡通訊機制,實現應急狀況下的銀法資訊互通,結合定期例會與緊急會議加強交流;三是提交亟待判決案件,定期通報處理進度。
市銀行業協會通過銀法平臺報送各市級銀行機構已起訴至鹿城法院急於要求判決的案件,共計83起、涉及金額約17億元,提請優先解決。同時,雙方約定以定期例會形式通報案件審理進度,確保亟待判決的案件能得到有效解決,加快金融債權處置。
建立會商協調機制消除多頭授信風險
溫州銀監分局指導市銀行業協會建立了“資金鏈風險企業多頭授信解困會商機制”,對有3家及以上銀行授信且貸款超過5000萬元、産品有市場但出現暫時性資金困難的實體企業,在企業主願意披露財務和民間借貸情況、接受銀行資金託管並將本人護照提交主辦銀行保管的情況下,由授信銀行一企一策會商確定風險救助方案。會商機制遵循協商一致、共同利益、同進共退、資訊共用、參照銀團管理等原則,對涉困企業是否救助、如何救助及責任界定設置了二次會商流程,按照首次會商全票通過、否則由授信總額及參會銀行半數以上啟動二次會商並經3/4以上且授信超過80%的銀行通過,確定最終會商方案。為確保幫扶方案有效執行,對推諉拖延及違反會商協議的行為確定了同業警告、公開譴責、報請監管督促等多項約束措施。
編者按:經歷了2011年民間借貸危機肆虐後的溫州市,于2012年3月迎來了國務院對於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批准設立,並推出了“溫州12條”的金改任務。在溫州市金融辦的組織推動下,一場如火如荼的金改旋風迅速刮遍溫州全境。9個月過後溫州,這片中國民間資本富饒的土地上,金改效果如何?溫州金融生態出現了怎樣的變化?溫州企業和金融機構如何評價一系列金改成果?新年伊始,本報推出《溫州金改專版》,力圖從民間資本的角度,揭示溫州金改一角。(通訊員銀信 記者葉正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