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美容美發預付卡規定 購卡15日內可退卡

時間:2013-01-04 14:13   來源: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鄒偉) 近幾年,美容美發等行業經營者卷款蒸發之類的預付卡糾紛頻發,為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昨天,省消協、省美發美容行業協會聯合出臺《江蘇省美容美發行業預付式消費卡退卡辦法》(徵求意見稿),並計劃從4月1日起施行。

  15日內可無條件退卡

  《辦法》規定,消費者在交付預付費15日內,享有無條件退卡權。消費者尚未接受實質性服務的,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經營者應當一次性返還全部預付費用;消費者在交付預付費後,接受經營者提供的免費體驗或試用服務的,不影響消費者行使無條件解約權;已消費的,可根據本《辦法》規定退還相關費用。

  在明示的預付費服務有效期限內,經營者不得提高承諾的商品、服務價格或增加服務限制條件。未明示預付費服務有效期限的,經營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年內不得擅自提高承諾的商品、服務價格或增加服務限制條件。

  明確三種退卡計費方式

  經營者變更服務地點、調整主要經營項目、擅自提高價格或增加服務限制條件等嚴重影響消費者利益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辦法;協商不成的,消費者可以解除合同,經營者應當選擇三種退卡計費方式中的一種,在扣除已消費金額後,一次性返還預付費用餘額。

  《辦法》對三種退卡計費方式進行了明確的界定(詳見附件)。

  連鎖店總部承擔連帶責任

  《辦法》規定,經營者有暫停營業超過30日以上等可能嚴重影響消費者利益情況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告知消費者。經營者因停業或登出需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告知消費者,並按照上述標準扣除已消費金額後,一次性返還預付費用餘額。

  連鎖經營的加盟店,應當獨立承擔其發售預付式消費卡的相關法律責任;對於無力承擔後續民事法律責任的,連鎖經營總店(總部)應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一、雙方約定消費者享受單次服務價格優惠的,已消費金額應當按照約定的優惠價格計算。比如,消費者購買1000元儲值卡一張,原價單次消費100元/次,持卡後消費50元/次。如消費3次後經營者違約需解除合同,扣費標準為50元/次3=150元,扣費後向消費者應當返還費用1000-150=850元。

  二、雙方約定消費者享受明確的贈送金額或服務項目的,單次服務價格的優惠折扣率為:(預付費用總額/贈送金額或贈送服務的折算金額+預付費用總額)100%。比如,消費者購買1000元儲值卡一張,經營者贈送金額200元或贈送價值200元的服務,單次消費價格100元/次未發生變化。消費3次後經營者違約需解除合同,退費時需要先按照贈送的價值折算出實際的單次消費折扣率,1000元(1000元+200元)100%=83.33%,即算上贈送價值,消費者實際享受到了按單價83.33%標準計價的優惠,返還金額則為1000-100383.33%=750.01元。

  三、雙方約定消費者在有效期限內不限次享受服務的,已消費金額計算方式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數/有效期限內天數)100%預付費用總額。比如,消費者辦理1000元健身年卡一張,一年內不限消費次數。消費100天后經營者違約需解除合同,扣費標準為:100天365天1000元=274元,返還金額為726元。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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