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外來務工人員可享失業待遇

時間:2013-01-05 09:48   來源:廣州日報

  《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穩定就業滿6個月失業後可領失業保險

  《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昨天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與國內其他城市相比,該辦法的最大亮點在於,廣州的失業登記向外來務工人員開放,外來務工人員領取失業證之後,同樣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如果自行創業,還可以享受每年8000元的稅收優惠。

  “廣州市是全國鮮有的向非本地戶籍人士開放失業登記的城市。”廣州市人社局就業處有關人員昨天向記者介紹該辦法的最大亮點,也鮮為人知,而進行失業登記之後,可以享受不少政策優惠。

  按照《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本市戶籍的各類失業人員、 穩定就業滿6個月失業的異地務工人員,可以個人辦理失業登記。

  “是否符合條件由資訊系統自動判斷。”該人員向記者表示,只要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辦理就成,辦失業登記也不是入職或辦理就業登記的前提條件。

  《就業失業登記證》中有效的失業登記記錄,是失業人員享受各項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比如,本市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免費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服務;減免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申請失業保險待遇等等。

  異地務工人員登記失業半年的,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人員範圍,他們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等行業外),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吸納國企異地務工登記失業人員的,同樣也可以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廣東省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

  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人員,不管是本市就業人員還是異地務工人員,均可以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外地城鎮戶籍人員和廣州市本地戶籍人員的待遇是一致的,而農村戶籍人士的待遇標準不一樣,是一次性待遇。”廣州市人社局養老和失業保險處處長李程表示。

  記者昨日還獲悉,廣東省目前正在對現有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進行修訂,今後的失業保險待遇將與個人繳費水準掛鉤。“不過,目前還在省裏審批階段,應該是2013年的計劃。”廣州市人社局養老和失業保險處處長李程向記者表示。  記者蔣悅飛 通訊員穗就業

  城鎮失業人員

  失業保險待遇條件:

  (一)失業人員在登記失業時,女性不滿四十周歲、男性不滿五十周歲,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為一個月;滿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六個月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二)失業人員在登記失業時,女性四十周歲以上、男性五十周歲以上,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期限為一個月;滿一年以上的,超過一年的部分,每滿六個月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待遇標準:(以廣州為例)

  現行:1040元

  修訂後:第一年按繳費工資的45%計發,第二年只按35%計發,最高繳費上限為社平工資,最低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

  異地務工人員

  辦理失業登記條件

  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異地務工人員在辦理失業登記時,需提供以下證件:

  (1)在本市居住滿6個月(按居住證有效期計算,且居住證當前有效);

  (2)失業前在本市同一單位連續就業滿6個月;

  (3)就業登記後6個月;

  (4)現處於失業狀態,失業期不超過180天。

  徵求意見方式

  該辦法的徵求意見日期為: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14日,廣大市民可通過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hrssgz.gov.cn)查閱《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的具體內容,並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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