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實時快速打擊短線市場操縱

2010-08-06 09:42     來源:上海證券報     編輯:張蕾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近日表示,做莊市場操縱行為已日趨減少,但市場操縱行為的短線化趨勢越來越凸顯,證監會將密切監控,快速反應,嚴厲打擊短線市場操縱。

  這是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山煤國際”股價操縱案細節通報會上表示的。這位負責人表示,“山煤國際”案從案發到結案僅用了40多天時間,充分反映了證監會對市場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操縱股價倒“賠”300多萬

  2010年6月1日,“山煤國際”在收盤前兩分鐘,股價由21元附近拉升至漲停,漲幅達13.7%,引起了媒體廣泛關注。經過監控分析,證監會迅速對林忠涉嫌操縱“山煤國際”股價行為立案稽查。

  調查發現,當事人林忠此前使用親屬賬戶持有“山煤國際”股票143.86萬股,賬面虧損。為了減少損失,林忠於6月1日14時58分至收盤期間,利用資金優勢,控制兩位親屬的證券賬戶,採用對倒方式以漲停價大量申報買賣“山煤國際”股票,操縱“山煤國際”尾盤價格。

  6月1日14時58分39秒,“山煤國際”股票成交價為21元。1秒鐘後,林忠使用其中一個親屬賬戶以漲停價23.89元申報賣出“山煤國際”股票143.86萬股。14時58分57秒,林忠使用另一親屬賬戶以漲停價申報買入“山煤國際”股票30萬股並成交,成交瞬間“山煤國際”直接被拉至漲停板上,瞬間漲幅高達13.7%。而截至收盤前55秒鐘,林忠再以漲停價申買98.87萬股,並全部以漲停價成交。

  當日,林忠利用兩個親屬賬戶對倒成交共計102.56萬股,佔當日市場成交量的32.46%,佔收盤前15分鐘市場成交量的69.46%,佔收盤前2分鐘市場成交量的78.13%,將“山煤國際”股價鎖定在漲停價上。

  在6月1日收盤後,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迅速採取行動並進行詳細核查。在意識到自己操縱行為的惡劣影響後,林忠於次日開盤將持有的所有“山煤國際”股票賣出,合計虧損314.17萬元。

  6月7日,證監會對該案立案稽查,並在短時間內調查終結,審理後迅速做出行政處罰。中國證監會認定,林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應按照《證券法》第203條予以處罰。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林忠處以6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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