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設監管五處“專盯”創業板上市公司

2009-10-27 08:46     來源:新京報     編輯:肖燕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昨(26)日表示,將建立適應市場需求的創業板監管體系,證監會專門在上市部成立監管五處,監管創業板上市公司。

    此前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在創業板開板儀式上説,創業板將從嚴監管。他指出,創業板市場面臨非理性交易、投機炒作和市場操縱的風險相對也比較高,監管部門將不斷加強和完善創業板的監管,促進創業板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證監會上市部之下,現有綜合處、監管一處到四處,以及兩個並購監管處。其中一、二、三處分別對應滬、深主機板以及深市中小板公司的監管,四處而負責牽頭對國資委直管企業控股上市公司,中央部委控股上市公司和金融類上市公司的監管。此次在創業板即將掛牌之際成立監管五處,也在市場意料之中。

    此次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創業板的監管思路是以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重點,以保薦機構為切入點,努力處理好規範和發展的體系,不斷培育優秀的創業板上市公司。

    此前尚福林還指出,將重點加大對內幕交易、利益輸送、操縱市場、侵佔上市公司財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從目前28家創業板上市公司看,這些公司普遍存在個人股東、創投股東較多的現象,加之流通股本較小,此前證監機構已有擔心此類情形容易發生內幕交易、股價操縱等情況。

    在資訊披露方面,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創業板的資訊披露制度將沿用主機板的相關規定,在某些方面做些補充和完善,如提高資訊披露的及時性和完整性,針對特殊行業制定特殊的規定。

    又訊 證監會26日公佈《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式規定(草案)》,股票上市、暫停或終止股票、公司債券上市改由交易所直接核準或決定,而不是證監會授權證券交易所核準。此前股票上市或終止上市,均是由交易所核準,不過這種核準前面的限定是“證監會授權交易所”核準,今後則將變為直接核準,但這對於上市企業來説並沒有實質的影響。(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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