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與香港實現審計準則持續等效

2011-09-06 08: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王思羽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與香港會計師公會5日在香港簽署審計準則持續等效聯合聲明,確認新修訂的內地審計準則與明晰化後的香港審計準則實現持續等效。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陳毓圭與香港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張智媛代表雙方簽署了聲明。財政部副部長、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長李勇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蔡永忠出席簽字儀式。

  李勇在簽字儀式上表示,審計準則等效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內地與香港審計準則實現持續等效,有利於促進兩地資本市場的發展,維護金融秩序穩定,提高國際化水準,推動兩地會計行業的共同繁榮。

  蔡永忠指出,現今資本市場趨向全球化,企業有意積極參與跨境集資活動,訂立一套全球通用的審計準則非常重要。聯合聲明體現了雙方在維持高品質的國際審計準則方面的努力成果。

  在審計準則國際趨同的基礎上,2007年12月6日,內地與香港達成審計準則等效認同,確立了兩地審計準則持續等效認同機制。最近幾年,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著手開展國際審計準則明晰項目,並於2009年2月27日正式完成該項目。明晰化後的國際審計準則進一步明確了準則要求、提高了準則品質。

  2010年6月,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了明晰化後的香港審計準則,以保持與明晰化後的國際審計準則趨同。明晰化後的香港審計準則與明晰化後的國際審計準則的生效日期均為會計期間始於2009年12月15日及之後的財務報表審計。

  為了保持與明晰化後的國際審計準則的持續趨同,按照准則國際趨同原則,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2009年初啟動了對內地審計準則的重大修訂。修訂後的內地審計準則已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發佈,並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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