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為何壓不住臺灣房價?

2011-09-05 14:49     來源:解放日報     編輯:王思羽

  據媒體披露,2010年7月,臺北二手房均價為51萬元新台幣/坪(臺灣常用建築面積單位,1坪約合3.3平方米),而到2011年6月,漲到了58.3萬元新台幣/坪,漲幅為14.3%,也即每平方米3.4萬元人民幣上升到3.88萬元人民幣。同一段時間裏,新北市的二手房均價由23.7萬元新台幣/坪,漲到27.5萬元新台幣/坪,漲幅為16%。

  臺灣民眾對高房價發出抗議,“當局”開始抑制房價,連發五道金牌。

  一謂抑信貸,二謂對炒樓花者開徵資本利得稅,三謂推出奢侈稅,四謂開徵豪宅稅,五謂8月24日馬英九推出的五項修法與行政措施:土地改以市價徵收;不動産交易以實價登錄;加徵空地稅以防範囤地;加速推動“住宅法”的立法,實現居住正義;民眾安身立命的房地産,政府不會加稅等。

  在維護土地正義、居住正義的大旗下,縱有縮短貧富差距的決心,臺灣房價仍未見下滑趨勢。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房價上漲的原因都是相似的,房價下滑的具體原因各有不同。

  臺灣雖然收緊了信貸,但貨幣仍然在增加。7月19日,馬英九在“亞洲臺商投資臺灣説明大會”上表示,他上任3年來,回流資金已經達到975億元新台幣,為臺灣創造了超過38萬個就業機會。貨幣泡沫必然引發房地産泡沫。

  信貸收縮力度不夠,據業內人士表示:“臺灣的房貸利率一般在2%以下,大約是大陸的1/3”,炒房者的資金成本遠遠低於房價上漲的收益,導致炒房者繼續利用低息按揭炒房。限貸政策在臺灣同樣推出。2010年6月底,臺灣“中央銀行”提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政策,把二套房的貸款比例由八成降為七成,到年底,又由七成降為六成;開發商信貸也被縮緊至六點五成,且其中一成還要等到開工後才能撥付。開發商拿到貸款一年內不開工,即收回貸款。即使如此,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投資房地産者依然絡繹不絕。

  臺灣出臺的稅收似乎也未起到直接效果,但以稅收抑制房價的方向是正確的,也是調控市場的題中應有之義。

  對炒樓花者徵40%的利得稅,可以抑制炒樓花,卻不能夠抑制房價上升。至於豪宅稅,與重慶的房地産稅大同小異,效果也一樣不大。豪宅稅局限于臺北,無法推而廣之,並且稅率低而推廣時間延至明年——臺灣的房屋稅稅率很低,一套價值1億元新台幣的房屋,一年交5萬元新台幣左右的稅,豪宅稅10萬元新台幣左右——市場早已消化預期,如此低的稅收被投資者視作搔癢癢。

  被視作“真正有效”的奢侈稅,只收到了些微效果,居然與大陸一樣,是量跌價未跌。今年2月24日,臺灣當局宣佈推動奢侈稅立法,3月,該條例草案成形,立即對市場産生影響,臺北房價在3月和4月下降了8%左右,但進入5月、6月,房價反彈企穩。據臺灣“內政部統計處”的數據,6月,奢侈稅實施的頭一個月,臺北和新北市的成交量都萎縮了兩成以上,但價格卻還有小幅上漲。

  奢侈稅稅率不低,對一年或兩年內轉賣非自用住宅及空地的投機行為,分別課以15%和10%的特別稅,卻未能抑制房價的原因在於,奢侈稅有暗渡陳倉的規避之道。在消息披露後,部分投資者趁法規未出臺進行了交易。看好房價將繼續上升的人,則寧可在手中持有兩年,等待徵稅期過後交易,獲得資本溢價。

  臺灣以稅收方法實現居住正義,説明稅收與市場並不矛盾。但效果不大,緣于貨幣量過大,使得資本品價格的預期居高不下;而稅收不從持有環節考慮,資本利得稅局限于樓花,放棄了物業稅與房地産整體轉讓的資本利得稅,是謂自我閹割。

  無怪乎臺灣業內人士認為臺灣房價還將上漲數年,直至貨幣泡沫消失。(葉檀)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