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銀行前高層涉在職期間受賄近50萬港元被控

2009-10-23 13:1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肖燕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一名前高層人員,涉嫌在職期間受賄6萬美元(相等約46.8萬港元),多次批核一名銀行客戶的信貸申請東窗事發,22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被告陳清曉,46歲,匯豐銀行工商業務部前高級副總裁,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已獲准保釋外出,將於23日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控罪指被告于2007年6月,從一名臺灣客戶接受6萬美元,作為多次推薦或批核2間公司向匯豐銀行作出的信貸申請的報酬。廉政公署較早時接獲由匯豐銀行轉介的貪污舉報,經調查後將被告拘捕。發言人稱,匯豐銀行管理層在廉政公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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