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證監局:創業板上市公司“五禁止”

2009-11-04 09:54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肖燕

  四川證監局3日召開轄區創業板上市公司首期培訓會,會議強調了“五個禁止”。

  這“五個禁止”是:一是禁止大股東及其關聯方通過各種方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二是禁止上市公司違規對外擔保,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三是禁止公司配合基金、莊家操縱股價;四是禁止提供虛假財務報表和披露虛假資訊;五是禁止高管違規減持股票和內幕交易。

  新登陸創業板的3家川企吉峰農機、金亞科技和硅寶科技的公司代表及相關項目保薦人40余人參會。此次會議是貫徹落實證監會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監管的相關要求,促進轄區創業板上市公司及保薦機構明確責任和義務,提高依法規範運作意識。

  四川證監局副局長李可指出,創業板上市公司應增強社會責任感,提高規範運作意識,並著重強調新上市的創業板公司應尊重股權文化,尊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他指出,創業板上市公司監管需重點關注提高資訊披露品質、健全公司治理結構、發揮保薦人持續督導作用、加強對募集資金的使用管理等幾方面工作。(靳軍 戴曉天)

  (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不代表本網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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