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專家:上市公司豈能個個“長命百歲”

2009-12-16 09:32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編輯:楊麗

  ●證券市場退市機制名存實亡

  ●長期停牌公司紛紛鹹魚翻身

  ●既受利益驅使也有制度漏洞 

  ●強化退市機制應從現在做起

  除了對上市沒有興趣而不再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ST本實B以外,深交所在近兩年內已經沒有強制一家上市公司退市了,目前深交所最“年輕”的退市公司就是2007年6月和7月退市的ST佳紙、ST托普了。

  在退市公司不再出現的同時,一大批長期停牌的暫停上市公司紛紛鹹魚翻身、奇跡般地復活了。

  受到前述一系列成功案例的鼓舞,一大批尚未恢復上市的暫停上市公司紛紛加快了重組步伐。早在2006年就被暫停上市的ST聖方、ST嘉瑞均于近期高調推出了自己的借殼上市方案。

  對於ST公司為什麼能夠長期“腐而不朽”,絕大部分投資者都會十分困惑,因為按照上海、深圳兩交易所公佈的《上市規則》有關規定,ST公司被暫停上市以後最多只能夠存活13個月左右的時間。《上市規則》明確規定,公司在暫停上市當年的年報披露後必須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同時交易所應當在收到申請的1個月內作出恢復上市或退市的最終決定。也就是説,在公司被暫停上市1年左右的時間內,交易所必須對該公司的恢復上市或永久終止上市作出明確的裁決。

  但屢屢出現交易所給予暫停上市公司“緩刑期”的現象,法律依據就是現行《上市規則》最後一句很不起眼的話:“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補充材料的,公司應當在本所規定期限內提供有關材料。公司補充材料期間不計入本所作出有關決定的期限內。”但是否每家暫停上市公司都有權獲得補充材料的時間、補充材料的時間長短等一系列問題均無明文規定,只能由交易所和當事人“協商”確定了。

  上市公司在中國屬於非常特殊的群體,退市與否牽涉到無數人的敏感神經。不僅上市公司數量是地方政府政績的重要指標之一,而且很多地方政府都將當地GDP的發展寄希望於上市公司的持續再融資。對於上市公司原股東來説,保住上市地位就意味著保住了一棵“搖錢樹”,對於打算借殼上市的重組方來説,打著“燈籠”才能找到一家如意的殼公司,一旦相中後絕不輕易撒手,因為直接上市需要兩三年的苦苦等待,還不知最終結果如何。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地方政府會不惜拿出最好的資産和現金去挽救一家沒有任何人員就業的空殼公司了!

  交易所對暫停上市公司的網開一面,受益的是地方政府以及上市公司關聯人,但損失的是“價值投資理念”和“價格發現功能”這兩塊證券市場存在與發展的基石,讓中國的證券市場長期無法擺脫“賭場論”的指責。曾經被寄予厚望的創業板更是變本加厲,其制度根源就在於此。

  雖然中國證監會負責人曾多次強調創業板將加大退市力度,不允許再玩借殼上市的遊戲,2007年初,深交所為了完善優勝劣汰機制,提高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品質,也特別制定了《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但當前的現實是,一大批中小板上市公司紛紛賣殼重組,《特別規定》形同虛設。中小板公司很容易通過賣殼重組方式逃避退市,主要原因就在於股本小、重組成本低。而創業板股本更小,個個都是優質殼資源,更不用擔心找不到重組方了。因此,創業板當前的瘋狂是完全有理由的。

  為了讓市場儘快恢復理性,讓“十年懷胎”的創業板擁有正常的外部生存環境,交易所應當立即強化主機板和中小板的退市機制,而不能滿足於紙上談兵式的“風險教育”。(尹中立 作者為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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