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9日透露,證監會正指定專人研究針對“人肉搜索”的監管制度。據説,網上形形色色“曝光上市公司內幕”的資訊誤導了不少股民。
對於投資者而言,資訊至關重要。“人肉搜索”這一非正規的資訊發佈渠道,確實極有可能出現虛假資訊,並對股民的投資決策産生誤導,令其利益受損。證監會加強對上市公司“人肉搜索”的監管,不失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的務實之舉。
不過,假如證監會對“人肉搜索”的監管,僅限于對網路上各類“曝光上市公司內幕”消息進行封鎖,或是對相關“人肉搜索”資訊發佈者的查處與追責,甚至強制施行所謂的網路實名制的話,顯然還不得要領。在對上市公司“人肉搜索”採取圍追堵截的監管方式之前,證監會倒是更應首先反思“人肉搜索”出現的原因和存在的理由。
事實上,證券法已明確指出,真實、準確、完整的資訊披露是證券市場生存和發展之本,是證券市場規範化的基礎,也是上市公司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難設想,假如上市公司真正履行好上述法定義務的話,假如有關上市公司的重大資訊真的能夠通過權威渠道第一時間讓投資者知情的話,投資者又怎麼會去盲目相信甚至追捧“人肉搜索”之類的小道消息?
從這個角度來看,上市公司“人肉搜索”的出現,其實恰恰説明上市公司的資訊發佈還沒有真正做到及時和準確。而現實中,有些“人肉搜索”的小道消息,事後卻被證明是真實的,甚至比權威消息更具時效性。假如上市公司權威消息的發佈還不如“人肉搜索”來得真實快捷,僅憑圍追堵截當然很難奏效。
如果上市公司能夠真正好好遵守資訊披露制度這一證券市場的基本遊戲規則,那自然就不必害怕什麼“人肉搜索”。從這個意義上説,證監會與其分心於“人肉搜索”,倒不妨把精力更多用於監管和查處不守規矩的上市公司。(武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