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聯合整治銀行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

2008-04-02 17:07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編輯:胡珊珊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公安局,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為加大對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維護持卡人和商業銀行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奧運支付環境,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決定自2008年4月至7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聯合整治銀行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將有關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偵破一批銀行卡違法犯罪案件,有力震懾犯罪分子;進一步健全銀行卡違法犯罪防控機制;強化用卡安全宣傳工作,努力提高社會公眾的安全用卡意識;進一步消除銀行卡支付體系存在的風險隱患,為奧運會成功舉辦營造安全、良好的支付結算環境。

 

    二、工作重點

 

    按照“打防並舉,綜合治理”的原則,排查銀行卡支付體系的安全隱患,進一步完善、落實銀行卡發行、交易、清算等環節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加大對銀行卡犯罪的打擊力度,積極探索建立跨部門之間預防和打擊銀行卡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瀋陽、秦皇島、青島等奧運項目舉辦城市和部分重點旅遊城市。

 

    三、工作內容

 

    (一)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對各自銀行卡業務、技術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自改。發卡銀行要認真自查本行銀行卡業務開展情況,及時查漏補缺,加強對銀行卡申領人的資格審核,嚴格執行賬戶實名制及銀行卡業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完善業務流程,提高技術水準,增強風險防範能力;加強對ATM機(即自動櫃員機,下同)的安全維護工作,建立ATM機巡查和實時監控制度,提高ATM機監控設備的安裝率,布放在奧運場館周邊、奧運城市重點街區的ATM機的監控設備安裝率要達到100%;加強用卡安全教育工作,在持卡人申領卡片時應逐一發放安全用卡宣傳資料。收單銀行要加強對特約商戶和POS機(即銀行卡銷售點終端,下同)的管理,強化特約商戶風險控制,認真審核特約商戶資質(所審核資料至少應包括特約商戶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相關納稅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防止拓展不合規、高風險商戶;建立健全對POS機具的管理和日常監控機制,加強對商戶收銀員在識別偽卡等方面的培訓工作。中國銀聯在確保銀行卡清算網路安全、穩定運作的基礎上,協助各業務參與方完善跨行交易風險監控和管理手段,儘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的入網商戶、銀行卡機具交易監控和管理系統,增強對可疑交易的識別和監測能力;聯合各業務參與方開展奧運期間銀行卡安全支付應急演練,及時發現並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做好銀行卡風險防控工作。

 

    (二)各地公安機關要切實履行打擊職能,集中力量查處一批銀行卡犯罪案件。要嚴厲打擊偽卡欺詐、針對ATM機竊取用戶資金、涉外銀行卡等銀行卡犯罪行為,組織精幹力量,偵破一批案件,摧毀一批犯罪團夥,力爭在短期內形成打擊銀行卡犯罪的強大聲勢,以有效遏制銀行卡犯罪案件高發態勢。要樹立情報主導警務的理念,深挖線索,擴大案源。對各類金融機構移送和群眾舉報的犯罪線索,要及時進行梳理分類,準確甄別案件性質,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開展偵破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經濟損失。要建立大要案部、省兩級分級督辦制度,將案情複雜、情節嚴重、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惡劣的案件,列為督辦案件。對列為督辦的案件,辦案單位要採取有力措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大辦案力度。

 

    (三)加強安全用卡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此次專項行動的宣傳口號是“迎奧運、放心用卡、安全支付”。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等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新聞媒體集中開展宣傳報道工作;因地制宜,創新宣傳方式,增強宣傳實效性,可通過在銀行網點、ATM機布放地點和特約商戶營業場所張貼或發放宣傳材料、舉辦銀行卡安全使用知識進社區活動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經常性地開展銀行卡安全使用知識宣傳,營造良好的用卡輿論氛圍。爭取社會各界對專項行動的理解和支援,動員和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和揭露銀行卡犯罪行為,為公安機關偵破銀行卡犯罪案件提供線索。公安機關要及時曝光銀行卡犯罪的典型手段,及時發佈預警防範資訊,引導社會公眾提高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8年4月)。

 

    各商業銀行總行、中國銀聯要結合各自業務特點,及時制定本系統專項行動方案,並認真組織落實。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地公安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儘快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計劃,督促轄區內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分公司加強協調配合,強化措施,積極落實各項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至5月)。

 

    各商業銀行、中國銀聯認真開展排查、整頓工作。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地公安機關對轄區內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分公司排查、整頓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對排查發現的違法犯罪問題開展查處工作。

 

    (三)督查階段(6月)。

 

    根據各商業銀行、中國銀聯自查自改情況,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組織開展督查工作,重點督查北京等6個奧運城市和部分旅遊重點省市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四)總結鞏固階段(7月)。

 

    各商業銀行、中國銀聯及時總結專項行動情況,認真梳理、分析排查出的線索和問題,積極研究有針對性的措施,深入開展整改工作,確保排查出的隱患治理到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地公安機關要在督促轄區內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分公司認真做好總結、整改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建立安全用卡長效工作機制,切實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奧運會結束後,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將對專項行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懈怠、行動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精心組織。各單位要認真分析當前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日益突出的嚴峻形勢,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專項行動。

 

    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公安部成立專項行動辦公室(以下簡稱整治辦,電話010-66275328),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工作。中國銀聯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積極協助整治辦開展各項工作。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也要會同當地公安部門,成立本地區專項行動辦公室,組織實施好本地區的專項行動。

 

    (二)加強協作,確保實效。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地公安機關要與轄區內各商業銀行、中國銀聯分公司建立順暢的情報資訊交流機制,密切合作,凝聚專項行動合力。要因地制宜地採取措施,加大力度,深入開展排查、整頓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不符合國家有關銀行卡管理法規的規定和做法,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公安機關內部的經偵、治安、刑偵等各警種間也要加強協作,專項行動期間,對各自管轄範圍內受理和查處的涉及銀行卡違法犯罪的情況,應及時進行通報,並由經偵部門歸口報整治辦掌握。

 

(三)及時報告,認真總結。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專項行動辦公室要于每月10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書面報告整治辦,重要情況和查獲的大案、要案要及時予以報告。對專項行動取得的戰果和發現的銀行卡犯罪新手法等內容,整治辦將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整治行動結束後,在認真總結的基礎上,探索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和商業銀行、中國銀聯等單位之間建立銀行卡違法犯罪預警和研判機制、情況通報機制、案件偵辦協作機制、安全用卡宣傳教育機制,最終構建科學高效、務實全面的預防和打擊銀行卡違法犯罪長效機制,為有力打擊銀行卡犯罪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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