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加強上市公司內幕資訊管理防範內幕交易行為

2010-04-07 09:17     來源:新華網     編輯:程軼文

  新華網濟南4月6日電(記者羅博)為加強對內幕資訊生成、傳遞、披露等環節的跟蹤監督與管理,實現監管關口前移,山東證監局日前下發監管通函,進一步規範了轄區上市公司內幕資訊知情人報備制度,以便有效防範內幕交易。

  根據要求,上市公司應如實、完整地記錄內幕資訊公開前報告、傳遞、編制、審核、披露等各環節所有內幕資訊知情人名單,以及知情人知悉內幕資訊的時間等相關內容。其中,涉及並購重組、發行證券、收購、合併、分立、回購股份、股權激勵的,應當在該資訊公開披露後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備內幕資訊相關情況。同時,各公司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內幕資訊的,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形成董事會決議,關聯方董事應當回避表決;向統計部門等特定外部資訊使用人報送年報相關資訊的,提供時間不得早于公司業績快報的披露時間,業績快報的披露內容不得少於向外部資訊使用人提供的資訊內容。

  山東證監局表示,對於不按要求建立報備制度,不及時報備知情人員名單的,將採取監管談話、內部批評、記入再融資和並購重組持續監管意見等措施。下一步山東還將建立上市公司內幕資訊知情人檔案,一旦公司發生重大事項且股價異常波動,立即啟動監管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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