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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擬擬修法將大陸學生在臺身份改為“居留”

2012-10-09 09:00 來源:中新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10月5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大陸事務主管部門4日表示,將修法讓赴臺大陸學生的身份由“停留”改為“居留”。修法後,大陸學生納保將更具合法性。

  臺“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4日在例行記者會回應提問時表示,針對大陸學生赴臺,“陸委會”這次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第3項,將大陸學生在臺期間“停留”改為“居留”。

  依照現行法規,加入健保須有“居留”身分。“陸委會”這次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將大陸學生在臺唸書期間視為“居留”身分,使大陸學生納保具合法性。

  劉德勳説,大陸學生赴臺改為“居留”後,不會有身分連結問題,“就是就學居留,學業完成就回去”。  

  新任“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任初即表示,要將大陸學生納保列入優先推動政策,包括修改現有法規。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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