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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金融合作大事記(2006年)

2008-12-30 13:49 來源:華夏經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2006年5月15日,臺“中央銀行”修正“金門及馬祖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要點”,增設辦理據點;簡化結匯手續與文件;同時將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明確限定在辦理人民幣與新台幣現鈔間的買賣業務。

  2006年6月13日-22日,臺“財政部”官員赴大陸實地調查大陸毛巾傾銷案,這是兩岸入世(WTO)後,臺首度派有關官員到大陸調查傾銷案。12月21日,國家開發銀行與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正式公佈該《暫行辦法》。大陸這一專門的臺資企業融資政策受到臺商的高度關注與歡迎,將對臺商在大陸的投資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2006年7月7日,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陳雲林會見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率領的中國國民黨促進兩岸金融交流、觀光訪問團一行,表示將正在進一步努力推動大陸商業銀行發放專項貸款,支援大陸中小臺資企業、臺資農業企業的發展。

  2006年7月10日,國臺辦與華夏銀行簽訂“支援臺資企業發展合作協議”,華夏銀行承諾未來五年提供臺商總計人民幣200億元的融資額度。

  2006年12月25日,臺“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稱,臺當局已經開放旅客攜帶人民幣入臺,現在是開放人民幣兌換的最好時機。

[責任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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