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錢,什麼人都害不了你;貪了錢,什麼人都救不了你”,當有些禿頂的簡汝堅坐在被告席上時,不知還能不能想起自己曾在廣州市地稅局第五稽查局局長任上所做的這篇萬余字的“反腐倡廉形勢報告”。不過,頗具戲劇性的是,他被指控受賄折合人民幣945萬余元,發案恰恰都是在他第五稽查局局長任上。
25日,自稱“心情沉重”、“給人生留下了不完美句號”的簡汝堅在廣州市中院受審時一改此前所做的供述,“翻供”稱其“對金錢沒有追求,也不放在眼里”。那麼,究竟何事讓他當上了被告人?
“幫助”企業查稅過關
2013年8月被提拔為廣州市地稅局副巡視員後不到半年,簡汝堅就落馬了。有資料說,當時在宣布他被提任的同時也宣布了他的免職退休通知。
2014年4月,廣州市紀委的一場新聞發布會,宣告了簡汝堅退休生活的終結。他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查處。
據起訴資料,2005年至2013年,簡汝堅在擔任廣州市地稅局第五稽查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負責該局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在轄區內多家企業被稅務稽查的過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其本人親自或通過其他人收受的賄賂款共人民幣945萬余元。控罪共涉及四宗犯罪事實。
檢方指出,2006年至2009年,簡汝堅在任第五稽查局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期間,在稅務稽查過程中,為天倫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幫助,通過黃某康(另案處理)先後兩次收受天倫控股有限公司賄送的房產5套,共價值人民幣760萬余元。
2010年至2012年,簡汝堅在任上述職務期間,還為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炳勝品味酒家在稅務稽查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後6次收受該酒家法定代表人曹某某賄送的現金人民幣5萬元、價值人民幣2萬元的購物卡,以及周林頻譜屋1間(鑒定價為人民幣5.1萬余元)。
2012年至2013年,他還涉嫌為廣州市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稅務稽查過程中提供幫助,通過區某某(另案處理)收受該公司實際負責人趙某峰(另案處理)賄送的人民幣153萬元。
由曹鑒燎腐敗案牽出
第四宗控罪,與曹鑒燎的老部下何繼雄有關。
根據指控,2008年,簡汝堅在任第五稽查局局長期間,為廣州市沙河兆聯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在稅務稽查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後兩次收受沙河兆聯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何月霞(已被起訴)賄送的字畫3幅,經鑒定價值人民幣19.4萬元。
其中的兩幅是何繼雄送給簡汝堅。證據顯示,當時,簡汝堅安排第五稽查局對廣州市沙河兆聯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的賬目進行稽查,發現漏稅現象,于是要求該公司主動提供財務資料。其間,何月霞和稽查科科長一起來到簡汝堅辦公室商議公司稅務問題,還吃過一次飯。
2008年8月左右,何月霞到簡汝堅的辦公室,送給他一幅字畫,簡汝堅收下了。不久,何月霞的弟弟何繼雄又到簡汝堅的單位,幫何月霞送了一幅字畫、一幅毛筆字。這些字畫都是從廣州市文物總店購買。
不過,簡汝堅法庭上表示,自己確實收到畫了,但當時並不知何繼雄與何月霞之間的關係。
何繼雄曾任廣州市協作辦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是曾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曹鑒燎的老部下。
昨天的法庭上,公訴人在宣讀何繼雄的證言時,在何的證言中提到了曹鑒燎:當時何繼雄得知姐姐的事情後,曾問過曹鑒燎。
檢方出示的證據顯示,經簡汝堅的介入,第五稽查局最終作出了對廣州市沙河兆聯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有利的處理。
2013年12月曹鑒燎落馬,次年3月,何繼雄也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再過一月,簡汝堅也未幸免。
法庭目前沒有作出判決。(記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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