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9日電(記者 索有為) 記者今日從廣東省政府有關會議上獲悉,從5月26日起,廣東將全面實施《廣東省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方案》部署的12條改革措施,涉及“先照後證”改革,全面構建“寬進嚴管”的工商登記管理體制機制。
據悉,12條改革措施內容包括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和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以及加強對市場主體、市場活動監督管理、落實監管責任等方面內容。
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是廣東確定的全省重點改革任務之一,自2012年起,深圳、珠海、東莞、順德等四個市(區),在中國率先開展了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四個試點市(區)2013年新登記市場主體同比增幅達83.8%,遠高於全省其他地區10.1%的平均增幅。
據悉,全省市場主體佔有量從2012年的每萬人487戶增加到2013年的每萬人547戶。中國國務院下發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吸收借鑒了廣東改革試點經驗。
目前相關前期改革探索的進展順利,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廣泛參與,積累了有益經驗。經廣東省政府批准,自3月1日起,省級和珠三角地區先行一步,全面實施改革,逐步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目前已具備了在全省全面推開的條件。
廣東省副省長許瑞生在會上表示,各地要全面降低工商登記準入門檻和成本,強化工商登記後續監管和信用約束監管。(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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