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跟油價之後,車用液化石油氣(簡稱LPG)的價格也漲起來了。羊城晚報記者昨天從廣州市物價局了解到,從3月11日零時起,廣州市的車用LPG零售價格最高限價漲到了5.16元/升,首次突破5元大關。雖然計程車司機的用氣支出要增加了,但漲價未達計程車起步價上調的前提條件,市民打的暫不用多花錢。
在市物價局給廣州市內5家經營車用LPG的企業復函稱,從3月11日零時起,廣州車用LPG零售價格的最高限價調整為5.16元/升。這也是它在2個月之後再次迎來價格上調,漲幅為每升0.17元。
據了解,廣州車用LPG的用戶主要是全市的公交車和計程車。每輛公交車跑100公里路程需要消耗的LPG大約為64~65升;而每輛計程車跑100公里路程需要消耗LPG13升左右。記者粗略計算了一下,本次車用LPG價格上調後,計程車司機平均每人每月大約要增加130元的燃料成本。
計程車司機的用氣支出增加了,市民打的會不會多花錢?
羊城晚報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從2011年10月起,廣州市舉行價格聽證會通過了計程車氣運價聯動新機制。根據這項新機制,從2011年10月10日零時起,廣州將計程車起步價由7元調至10元,起租里程則由原來的2.3公里調整至2.5公里,續租價標準則繼續維持原有的2.6元/公里不變。新機制同時規定,10元起步價對應的LPG售價區間為每升4.39元~5.22元,以後氣價每浮動0.83元,計程車起步價則相應上調或下調1元。
本次車用LPG漲價後,距離5.22元只有6分錢的距離。這是否意味著車用LPG的零售價再漲6分錢之後,市民打車的起步價就要由10元上調至11元?
對此,市物價局價格管理處負責人明確表態:計程車起步價上調的前提條件是“車用LPG價格必須連續6個月平均價超過5.22元”才能上調。在目前的價格條件下,市民打的無須多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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