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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學者就加強進一步文化産業合作提出七項建議

2015-04-29 10:5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教育文化組召集人李建興代表討論小組總結發言。(台灣網 于斯文 攝)

  台灣網10月27日消息 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27日下午在廣西南寧閉幕。本屆論壇以“擴大交流合作,共同振興中華”為主題,邀集海峽兩岸三百多位精英,就如何推進兩岸經濟科技合作,加強兩岸文化産業合作,以及深化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展開深入探討。閉幕式前,論壇舉行專題彙報會,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教育文化組召集人李建興報告了本組兩岸專家學者對進一步加強兩岸文化産業合作提出的七項建議。

  李建興説,二十一世紀在全球化的經濟架構和挑戰中,文化內容不斷地以産業商品體現,各個國家和地區均感受到文化內容價值無以復加的影響力,文創仍然成為經濟起飛的新動力。過去十幾年來,隨著兩岸交流的快速發展,兩岸文化産業不斷增進了解,累積共識,拓展了共同的利益空間。

  但目前兩岸文創合作與交流亦有需要突破的諸多瓶頸與障礙,參與討論的兩岸專家學者為此提出:

  第一,應該籌設對等互利的兩岸文化産業合作發展工作小組,或者稱它叫專案執行小組,指導、促進、評估兩岸文化産業合作的積極性發展辦法。

  第二,加強兩岸文化界高層管理者以民間身份互訪,形成交流機制,營造有利雙方的友善環境,簽署不同階段的具體交流合作協議。

  第三,推動簽署兩岸文化創意産業合作協議,以突破目前的政策限制,開創市場,實現互利。

  第四,建立四種相關平臺。其一,以夥伴關係借由官方資源、政策與産業界聯手成立兩岸文化産業合作發展促進會,或由相關機關授權民間法人設立兩岸文創産業合作共同服務平臺,作為商建兩岸文化市場的民間制度性的平臺。其二,兩岸演藝團體應該結合建立平臺,互相溝通兩岸演藝資訊,解決相關的問題。其三,科技文化與觀光旅遊合作平臺。其四,借兩岸旅遊電子商務,匯整兩岸文字及兩岸詞彙資料庫。

  第五,加強智慧財産權及個人隱私的保障。建議採取下列三種途徑:1.落實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2.透過版權交易中心機制,保障影視産品與兩岸交易時的版權。3.尊重並制定法律來保護彼此的專利智慧財産權及個人隱私。

  第六,秉持對等開放原則,建立雙向合作商轉模式。

  第七,建議加強雙向技術合作及人才交流。分為以下七種做法:1.積極提倡文化創意産業合作示範城市,並在條件許可的城市建立臺灣文化創意産業園區或者是合作實驗區,全力建設産業合作、人才開發、論壇活動、展示交易、理論研究五大平臺,提高文化産業的實力。2.共同培養文化創意産業高級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強兩岸文化産業與高校的互動,建立産學研合作的機制。3.用臺灣現有的創新、研發及技術優勢與大陸充沛的人力資源結合,讓兩岸動畫産業于全球供應鏈中佔據重要的關鍵地位。4.在兩岸設立原創、研發、運籌中心,設立高附加值作品,發展自有品牌産品。5.成立兩岸動畫製作推動委員會,提升動漫産業人力資源價值與優勢,開拓海內外市場。6.進一步加強數字化,共同來創造數位或者數字出版的紅利。7.為便利兩岸文創人才的交流,應在人員往來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並降低雙向通信費用。(台灣網 朱煉)

[責任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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