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披露一直是銀行理財産品市場的老大難問題。根據普益財富的最新統計,7月到期的銀行理財産品共計7014款,其中公佈到期收益率的産品有3532款,佔比僅為五成。
儘管針對銀行理財産品披露不足的問題,監管部門早在2013年7月就曾推出全國銀行業理財資訊登記系統,力求加強銀行對監管部門的資訊披露度,但來自研究機構的監測數據顯示,銀行理財産品的資訊披露情況並未明顯改善。
根據普益財富的數據,今年二季度銀行理財産品發行數量為32910款,發行規模估計為19.75萬億元,而資訊披露方面則問題多多。首先,從量上來看,資訊披露數量嚴重匱乏。二季度中,納入監測的銀行共有297家,其中上海銀行、吉林銀行、中原銀行等200余家銀行在運作産品資訊披露上得分均為零,甘肅銀行、內蒙古銀行、淮海銀行等100余家銀行在到期産品資訊披露上得分均為零。
銀行資訊披露究竟為何難以透明?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理財産品資訊披露沒有強制性規定,所以部分銀行會選擇性披露。尤其在結構性理財産品上,由於此類産品收益波動較大,一些産品不能達到最高預期收益率,會引起投資者和市場關注,所以銀行索性對到期收益率資訊封閉起來不做公佈。
普益財富研究員匡宸郗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有效的資訊披露能為投資者提供充分的資訊,有利於形成正確的投資決策。而我國銀行理財産品市場在資訊披露方面現狀堪憂,在資訊不對稱和監管空白的雙重作用下,使得市場産生了大量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行為,造成銀行“剛性兌付”、理財産品“飛單”等諸多問題。
“只有銀行真正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後充分的資訊披露,將選擇權交到投資者手中,讓其在資訊充分的條件下自由做出投資選擇,投資者才會心甘情願接受可能的風險。”匡宸郗説道。(孟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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