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位中老年人投訴稱,去年成立的瀋陽眾藏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通過發手機短信贈送“免費紀念鈔票”的方式,邀請中老年人到公司領取,事後向中老年人推銷字畫、紀念鈔、玉石等收藏品。該公司口頭承諾投資這些藏品後,公司可以通過炒作讓收藏品升值,購買後成為會員,公司會定期幫忙拍賣收藏品。但其收據上卻寫著“公司從未承諾過幫拍賣”,很多人對此産生質疑要退款卻遭到拒絕。這些老人少則在此公司投資數萬元,多則投資了十幾萬、二十幾萬,有些老人還為此欠下了鉅額債務。
4月24日,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對該公司進行了暗訪。
現場:
中老年人急匆匆來領“免費紀念鈔”
4月24日,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來到位於皇城酒店寫字間內的瀋陽眾藏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在該公司樓下,記者可以看到有不少中老年人陸陸續續走進大樓,拿著手機按短信尋找這家公司的位置。有的老人甚至在樓下撥打電話親自詢問地點:“你們是不是發免費紀念鈔啊?我到你們樓下了,下一步怎麼走?”這些中老年人中大多衣著很樸素,也有剛從工地幹完活的農民工。很多匆匆趕來的老人都興奮不已。
“集團邀請您憑短信免費領取‘紀念鈔’”,老人們手機裏收到的都是這樣的短信。很多老人向本報反映,就是這條短信讓他們本以為是天上掉下人民幣,沒想到自己卻反花掉了鉅額的救命錢。
轉變:
領完紀念鈔就向你推銷收藏品
記者看到,該公司發給老人們的紀念鈔是蒙古國貨幣,面值50元至100元不等,其實100元的蒙古幣兌換人民幣僅為0.5元,但很多老人並不知道紀念鈔到底值多少錢。
在門口,一位老人告訴記者,他最初來到這家公司時是來取免費紀念鈔的,可是到了這裡工作人員就開始向他推銷各種收藏品,紀念鈔、玉石、字畫等。他開始買了一件收藏品花了近萬元。隔了幾天,該公司又開始向他推銷另一種收藏品。隔三差五就給他打電話,每次到府都有一份小禮物,或是紀念鈔,或是手鍊。據記者了解,這裡的老人很多都在該公司購買過多件藏品,每件藏品的價格少則七八千,多則幾萬元。這些人大多沒有任何收藏經驗和專業知識。
“他們告訴我,該公司可以通過一些渠道炒作這些收藏品,讓它們升值,購買完收藏品可以成為會員,有金卡、有銀卡,買的金額越多卡的級別越高,成為會員後他們可以幫忙拍賣從他們公司買的收藏品。藏品升值了有人要買或者有拍賣會,他們會定期通知我過來賣。交易成功後不同級別的卡公司扣取的手續費不同,越高級別的卡扣的越少。”老人説。
質疑:
“客戶須知”讓老人們退不了款
老人説,每次購買的收藏品都沒有正規發票,刷卡時也不是這家公司的名頭,而且名頭不只一家。該公司給老人的只有收據,收據背面寫著:“一旦售出不退不換;公司不承諾所購買的藏品在具體的時間增值到具體的價位。公司從未承諾把您所購買的藏品進行拍賣、變現、回購。”另外,這家公司的業務人員頻繁更換,於是老人們開始擔心:最初員工對他的承諾,現在的員工是否能幫助兌現?如果這個公司真的不存在了,他們花大把錢買來的藏品將來怎麼辦?
還有一位獨居老人告訴記者,他沒有兒女,他手中的幾萬元錢是救命錢,本想買藏品可以賺點錢,可是後來他也有了同樣的擔憂。他到這家公司詢問是否可以退款,得到的答案是“不可以”。
老人們告訴記者,在這裡花十多萬元、二十多萬元買字畫、紀念鈔還有玉石的老人很多。記者聯繫到其中一位花二十多萬元購買藏品的老人,他稱在這裡買收藏品自己背了很多債務,生病了想用錢卻兩手空空,中途他想退款,該公司卻不同意。
暗訪:
看到記者錄音行銷員拒售藏品
隨後,記者以普通市民想購買收藏品為由進入這家公司。工作人員讓記者出示短信,記者稱是父親告訴自己過來的,聽説別人在這裡買到了收藏品,讓記者也來看看。該公司安排專門的行銷人員一對一講解,接待大廳桌椅距離很遠,現場音樂聲非常大,記者聽不清旁邊座位的客戶和行銷員在具體説什麼。
面前的行銷員一直查看記者身上的手機,發現記者正在錄音後,行銷員立即稱,他們不接待沒有短信邀請的客戶,因此也不能向記者銷售任何收藏品。
在寫字樓內工作的其他公司員工稱,曾經有多人因為這家公司賣收藏品不給退款撥打過110報警。
合同顯失公平
老人可申請撤銷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遼寧卓政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菲。李菲説,如果老人所述是事實,老人與該公司的收據上是一種合同約定關係,但該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涉嫌故意欺騙行為,口頭上承諾在該公司購買收藏品後可以幫忙拍賣,使老人陷入了重大誤解。使老人在違背了自己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才達成了這種合同關係。該公司是以實際履約行為(收據上的書面文字),變更了雙方簽訂合同的初衷和履約的目的(口頭承諾),這種合同對老人來説明顯是有失公平的。
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造成重大誤解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瀋陽收藏業人士也提醒市民,購買收藏品投資要具備一定的收藏知識,且要從低價收藏品開始積累經驗,切不可在不具備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就投入高額資金進行購買。
[責任編輯: 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