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北市産業發展局21日表示,為提升城市行銷、推廣生態保護、創造周邊效益,並有效管理授權營利使用大熊貓“圓仔”名稱及專用圖檔,産業局自2013年12月開始受理申請大熊貓“圓仔”名稱及專用圖片授權非營利及營利使用。
産業局指出,截至今年8月14日止,核準授權非營利使用11家、營利使用58家,將可替臺北市增加權利金收入約951萬餘元(新台幣,下同),創造周邊效益約5億余元。
産業局説,基於輔導大熊貓“圓仔”週邊産業發展、創造授權商品周邊效益並維護市府權利,經核準授權使用後,都會不定期查核。
産業局強調,如經發現廠商未經授權使用大熊貓“圓仔”名稱及專用圖檔,或銷售金額與數量與授權內容不符,則立即要求申請變更,並繳納差額授權金。如勸導不從,則停止授權,且依授權書的約定要求支付相當於權利金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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