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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再縮小 貧富差距縮6.08倍

2014-08-18 08:4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8月16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在物價節節上漲唯薪水不漲之下,許多人都感覺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但臺當局“主計總處”最新公佈的2013年家庭收支調查顯示,5等分位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縮小至6.08倍,已呈連續4年下滑,與社會大眾的感受相差甚遠。

  針對外界質疑家庭收支調查與民眾感受不符,臺經院景氣預測中心主任孫明德表示,許多人對貧富差距的認知都是從身邊親朋好友感受而來,認為貧富差距有越來越大之勢,但感覺與數字不能相提並論,因此“參考”一下就好。

  所謂的5等分位,是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成5組,“主計總處”調查,最高20%家庭可支配188.3萬元新台幣,較2012年增加2%,最低20%家庭則為30.9萬元新台幣,增加2.7%,兩者差距6.08倍,比2012年的6.13倍減少。

  臺“主計長”石素梅表示,貧富差距連4降,主因為當局持續照顧弱勢族群,提供各項補助,包括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老農津貼、各種社會保險保費等,加上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也縮小,讓整體所得減少1.45倍的差距,也就是説若不加補助,所得差距將為7.53倍。

  如果依“每人”可支配所得重排序計算所得差距倍數,2013年為4.08倍,為2000年來最低,較2012年的4.14倍縮減。總計2013年臺家庭所得總額9兆7936億元新台幣,年增3.0%,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94.2萬元新台幣,年增2%,每人平均數為29.4萬元新台幣,增加2.7%。

  臺“主計總處”公佈最新家戶所得調查,以性別分,男性在職場上仍具優勢,平均所得為57.5萬元新台幣,女性為43.5萬元新台幣,若就年齡層來看,以45-54歲平均的61.6萬元新台幣最高,未滿30歲者平均年收入36.4萬元新台幣最低,低於法定退休年齡65歲以上者的39.4萬元新台幣。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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