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光才準走,女老闆好兇。(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7月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從事資訊業的臺灣王姓男子(28歲),上周4晚上與家人到臺中市一家餐廳用餐,結帳時剩下肉片等食物沒吃完,女老闆要求他們吃光才能離開。男子錶示願被罰錢,卻被怒嗆:“你要對你的東西負責”、“我不收你們的錢”、“我只是押著你把肉吃完!”男子和家人只好把肉片全吃光,才順利結帳離開,但其中有肉片他吞不下去,步出店外立刻吐了出來。
女老闆事後受訪時表示,她小時家境貧困,難得吃大餐,就訂下不限消費時間但不準浪費食物的店規;她坦承,雖有客人因吃不完被罰錢,但她都當著客人的面把罰款投進公益箱,日後捐出,若客人吃不完又沒錢罰,她會要求“以後來我店內擦地板”。對於女老闆要求顧客吃完食物,民眾看法不一。魏筱蕓説:“店家最多只能對食物剩太多的顧客酌收餐費。”陳先生認為雙方都有錯,店家不該強迫顧客吃完東西,顧客也不該浪費食材。(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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