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0日消息 目前境外的電視劇想在大陸電視臺播出,難度較高。針對於此,臺灣製作團隊與大陸的網路平臺合作網路劇,賺取支付費用,已經成為當前新興的模式。但今年,兩岸合拍的網路劇得開始改變合作模式,賺的不再只是製作費,而是大陸廣告商出的錢。
既往合作的網路劇有不少臺灣的熟面孔出現,幕後團隊也多為臺灣文娛界知名人士。據報道,臺灣製作團隊現在賺的其實是製作費。有電視臺戲劇總監表示;“光是一個大陸客戶的植入,就500萬人民幣,已經是我們這裡,所有加起來的倍數。”
兩岸合作網路劇早就開始,過去不用向廣電總局申請審查,讓網路劇短時間如雨後春筍拍不停,但今年大陸也將針對網路審查開始限制,讓臺灣過去傳統賺製作費的方式,未來可能轉換成另一種合作模式。因為目前來説,共同找植入、共同作版權與共同合製是沒有的。
屆時,臺灣製作團隊賺的不再只是製作費,而是大陸廣告商出的錢,用臺灣團隊做戲的品質,來吸引廣告置入,預估比傳統模式還要賺,同時大陸也會進駐資源,開放空間給臺灣團隊,兩岸網路劇新的合作方式,讓臺灣製作團隊從另一個管道賺到人民幣,也開啟新契機。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