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手機預裝軟件佔內存、偷流量,卸也卸不掉,一直備受市場詬病。面對行業頑疾,工信部近日發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APP)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出除基本功能軟件外,其他軟件必須可卸載,以此摘除行業毒瘤。
然而,有業內人士認為,徵求意見對何為基本功能軟件定義模糊,處罰力度也不夠,或難以改變當前亂象。
一線廠商裝一款APP獲利1億
手機預裝軟件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產業鏈條。滬上某手機代工廠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多數手機出廠預裝軟件一般在10至30款不等,半數是推廣應用軟件。這些軟件與係統運行無關,卻佔內存,一般開機後會自行啟動,佔據內存並使用流量。
消費者對預裝軟件“天天喊打”,為何手機廠家視而不見?關鍵是背後的利益。目前,預裝一款不可卸載軟件,一般收費在5元左右,如果是遊戲軟件可能更高。對一家年出貨量2000萬臺的一線手機品牌來說,預裝一款軟件的收入就高達1億元。當前,國內手機廠商大打價格戰,背後很大一部分就是靠預裝軟件來抵消成本。
基本功能軟件概念不夠清晰
電信行業獨立分析師付亮表示,以前手機應用程序的管理分發,主要以行業自律為主。2011年中國互聯網協會聯合企業簽署《互聯網終端軟件服務行業自律公約》,2014年組織互聯網企業簽署《中國互聯網協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傳播淫穢色情信息自律公約》。此次工信部出面徵求意見,標志著行政主管部門正逐步加強監管。不過,此次暫行規定或難以撼動預裝軟件產業鏈。
徵求意見稿規定,基本功能軟件是指保障硬件和操作係統正常運行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同時表示,終端中預置的實現同一功能的基本功能軟件,最多有一個可設置為不可卸載。對此,付亮表示,規定對預裝的基本功能軟件描述不夠嚴謹,很難清晰界定到底何為基本軟件,存在被企業鑽空子的地方。
專家還認為,處罰力度明顯不夠,也難以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根據規定,違反規定的企業,由通信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依法進行處罰,但沒有處罰細則,容易導致定罪模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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