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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不清零後被指消耗快 網友:9天用完平時1月的量

2015-10-27 07:21 來源:央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央廣網財經10月26日消息(記者賈國強)三大電信運營商自10月1日推出“流量不清零”政策已有20多天,但消費者似乎並“不買賬”。反倒是,有一些消費者在社交媒體中吐槽流量消耗速度太快。據了解,通信計量是公眾最關注的民生計量問題之一,也是消費糾紛中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無論是不是運營商使用技術手段修改流量數據,或是消費者安裝的軟體“偷流量”,運營商都應該站出來自證清白。如果近期電信計量確實有問題,消費者有權索賠。

  網友:9天用完了平時30天的量

  央廣網記者在新浪微博搜索“流量不清零”關鍵字發現,有不少消費者吐槽10月以來流量用的速度過快,以前月底還有流量,現在到月中流量已經用完。

  記者選取了幾位比較有代表性的三大運營商的用戶。微博名為“CV小天叔”的中國電信用戶,吐槽“360手機衛士測出來的和電信官網給出來的數據出入很大”,對電信流量數據使用産生質疑;微博名為“二愣子叔叔”的中國聯通用戶,抱怨“9天用完了平時30天的量”;微博名為“穩穩_”和“客家_無限永生”的中國移動用戶,則分稱“亂扣流量,房子都要賠給移動公司了”和“流量被10086軟體偷了500多M,扣了50多元錢”。

  記者聯繫到了 “CV小天叔”,他是來自廣州的謝先生。謝先生向記者反映,稱他的手機有時候1秒用掉二三百兆流量。當他向廣州電信投訴時,客服人員告訴他可以返還部分錢,但責任應歸咎於謝先生的手機本身。謝先生還稱,他身邊使用電信的朋友,5位中有4位反映流量使用過快。於是,謝先生懷疑是電信運營商偷了流量。

  記者也聯繫到了“二愣子叔叔”,他是來自浙江的李先生。李先生向記者説,不管在家還是上班基本都是連Wifi的,但9天就差不多把平時1月的流量用完了,他很懷疑是運營商在偷流量。他還聲稱,此事發朋友圈後引起許多朋友共鳴,普遍顯示流量使用速度比平時提高許多。

  對於流量使用狀況,記者也致電10086,移動客服稱“流量使用是客戶隱私,無法查詢具體使用狀況,只能查詢剩餘流量如何,建議安裝相關軟體監測”。

  另據報道,一位消費者原本每個月套餐內700MB的流量都用不完,但是,在中國移動宣佈自10月1日起套餐內剩餘流量當月不清零之後,他在10月2日居然“使用”了近550MB的流量。當他致電中國移動表示質疑之後,客服人員爽快地主動提出“贈送500MB流量”,並且在電話挂了之後就馬上到賬。

  業內:運營商有責任自證清白

  在三大運營商宣佈手機套餐流量不清零之後,有用戶發現自己的流量消耗速度過快,質疑是運營商故意為之。對此,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北京市潮陽事務所律師胡鋼對央廣網記者表示:“這其實涉及電信服務的流量計費問題。一般情況下,電信計量有工信部相關部門負責檢定,確保不會出現大的誤差。但有時候出現一些誤差也難以避免。如果近期流量使用過快是普遍現象,那就可能涉及到流量計費系統有誤差,相關部門就有責任對電信計費進行檢定,公開相關數據,消費者也有權進行投訴和索賠。”

  胡鋼律師還表示:“‘提速降費’是被認為一項讓利於民的措施,但如果消費者的電信資費負擔卻因流量計費過快而提高,這顯然是不合適的。”

  財經評論員林耘也對媒體表示:“在跟運營商打交道的過程中,消費者往往非常弱勢,而且運營商設計的産品又很複雜,用戶很難精確判斷出自己使用服務的情況。這時候運營商站出來是很重要的。”他認為,無論是不是運營商使用技術手段修改流量數據,或是消費者安裝的軟體“偷流量”,運營商都應該站出來自證清白。

  北京郵電大學資訊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曾劍秋對央廣網財經記者表示:“類似問題是個新問題,還沒有收到有這方面的反映,接下來會認真研究。”

  “這更多涉及的是電信技術問題,與法律問題關係並不大。當然從一些消費者的反映情況來看,也不能完全排除一些地方的流量計費存在問題。”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劉繼峰教授對央廣網財經記者説。

  此前,浙江省曾出臺相關條例明確賦予了計量主管部門對電信運營商網路流量計量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權力。對此,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丁祖年曾表示,通信流量計算等新型消費,百姓越來越關注,但此前缺乏監管,出現糾紛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過快,質疑是運營商故意為之。對此,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北京市潮陽事務所律師胡鋼對央廣網記者表示:“這其實涉及電信服務的流量計費問題。一般情況下,電信計量有工信部相關部門負責檢定,確保不會出現大的誤差。但有時候出現一些誤差也難以避免。如果近期流量使用過快是普遍現象,那就可能涉及到流量計費系統有誤差,相關部門就有責任對電信計費進行檢定,公開相關數據,消費者也有權進行投訴和索賠。”

  胡鋼律師還表示:“‘提速降費’是被認為一項讓利於民的措施,但如果消費者的電信資費負擔卻因流量計費過快而提高,這顯然是不合適的。”

  財經評論員林耘也對媒體表示:“在跟運營商打交道的過程中,消費者往往非常弱勢,而且運營商設計的産品又很複雜,用戶很難精確判斷出自己使用服務的情況。這時候運營商站出來是很重要的。”他認為,無論是不是運營商使用技術手段修改流量數據,或是消費者安裝的軟體“偷流量”,運營商都應該站出來自證清白。

  北京郵電大學資訊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曾劍秋對央廣網財經記者表示:“類似問題是個新問題,還沒有收到有這方面的反映,接下來會認真研究。”

  “這更多涉及的是電信技術問題,與法律問題關係並不大。當然從一些消費者的反映情況來看,也不能完全排除一些地方的流量計費存在問題。”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劉繼峰教授對央廣網財經記者説。

  此前,浙江省曾出臺相關條例明確賦予了計量主管部門對電信運營商網路流量計量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權力。對此,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丁祖年曾表示,通信流量計算等新型消費,百姓越來越關注,但此前缺乏監管,出現糾紛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責任編輯: 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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