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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施行 網上賣食物也要持證

2015-10-21 07:26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月起,修改後的食品安全法開始施行。如何對網路食品交易等新興食品經營業態監管,如何重點監管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對這些新問題,這部因“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而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均一一作出明確規定。

  嚴控嬰幼兒乳粉分裝生産

  新法規定,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産企業應當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品質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保證食品安全。新法特別規定,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同一企業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産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食品與營養資訊交流中心專家阮光鋒介紹,增加這一規定,主要是考慮採用分裝方式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存在很大安全隱患,最主要的問題是分裝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別是一些不法分子在分裝過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另外,禁止嬰幼兒配方乳粉分裝行為,還可以鼓勵國內生産企業集中力量提升研發能力和生産的技術水準,進一步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品質安全。

  賠償最低額度1000元

  新法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向生産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産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産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産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産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阮光鋒介紹,當消費者發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時,除了正常索賠外,可向生産者或經營者要求價款10倍或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時,按1000元計算。同時,新法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罰款標準大幅提高,財産處罰數額上限由10倍提高到30倍,罰款數額由最高5萬元提高到15萬元。

  網上賣食物也要持證

  打開微信朋友圈,大家可能會發現,自己身邊的一些朋友都開始售賣各種吃穿用品了。不過,新法實施後,在網店賣土特産、在微信朋友圈賣手工蛋糕等,都必須“持證上崗”了。

  據悉,從本月開始,網上的食品經營,不僅要實名登記,而且要依法取得許可證。也就是説,如果你在微信朋友圈匿名叫賣土特産、甜品等,可能會被歸為違法違規行為。同時,交易平臺提供者未履行登記、審查責任的,可能將面臨最高20萬元的罰款。

  此外,保健食品近年來廣泛受到社會各界詬病。新法對保健食品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保健食品標簽、説明書應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京華時報記者錢宇陽

[責任編輯: 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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