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務院委託,24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十八大以來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有關工作情況,提交了《國務院關於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表示,當前,我國經濟運作仍處在合理區間,金融機構財務指標良好,金融體系運作穩健,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但是,由於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穩中有憂,穩中有險,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十分艱巨,部分領域或地區的金融風險還比較突出。
報告稱,下一階段,金融工作將牢牢把握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加強和改善金融監管,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穩定總量、優化結構,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工作。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和産能過剩行業的貸款。
二、加強金融風險監測分析,及時化解處置金融風險隱患。繼續加強對地方融資平臺、各類影子銀行業務、企業互保聯保等風險領域的監測分析,動態排查風險隱患,督促金融機構及有關方面做好各種情景下的應對預案。按法制化、市場化的原則妥善處置信託、理財等高收益産品可能引發的兌付風險。
三、繼續加強和改善金融監管,完善監管協調機制。對一些跨市場、交叉性的新産品、新業務要通過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按“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及時予以監管,防止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
四、繼續深化金融改革開放,不斷增強金融體系抗風險能力。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研究制定金融機構破産條例,對嚴重違法違規、經營不善導致資不抵債的金融機構依法實施市場退出。
五、加快完善跨境資本流動監管體系,防範短期資本流動衝擊。進一步完善應對大規模跨境資金流入流出的政策預案,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