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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五大非法集資案曝光:最大涉案金額9000萬

2014-06-19 09:08 來源:證券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在涉案金額最大的案件中,保險公司兜底了1500萬元的資金缺口

  ■本報見習記者 蘇向杲

  近期,去年轟動一時的泛鑫保險美女老總攜款潛逃事件有了新的進展,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原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陳怡提起公訴的罪名定為涉嫌集資詐騙。

  而在前不久,包括北京、深圳、上海、山東在內的多個地區的保監局組織轄內的保險機構開展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並警示幾類借保險進行非法集資的案件。

  《證券日報》(保險週刊官方微博微信:證券日報微保險)記者從某地保監局獲得的一份保監會通報顯示,除大家所熟知的泛鑫事件之外,去年保險業另一大非法集資案涉案資金9000萬元,涉及客戶300余人,保險公司兜底了1500萬元的資金缺口。

  都是“下面人”惹的禍

  所謂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近期《證券日報》(保險週刊官方微博微信:證券日報微保險)記者從某保監局獲悉保監會通報的去年五大“典型”借保險進行非法集資的案件。

  案例一:借高收益集資。2013年3月,某大型險企核查客戶投訴時發現,原南陽分公司營業部經理劉躍峰、員工馬朝強以銷售永泰團體年金保險名義,向客戶承諾2.6%-5.3%不等的年利率,採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繼續滾存的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累計涉及金額9000多萬元,涉及客戶300余人,造成資金缺口1500多萬元。2013年4月,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將劉躍峰、馬朝強逮捕。目前,該大型險企已墊付受騙群眾資金1500萬元。

  案例二:用內控缺陷集資。2013年,某險企遠端審計發現,該險企黃石中支存在大量被保險人、客戶賬戶變更的可疑情形,經現場審計核實,黃石中支運營部經理吳艷、櫃面保全人員周麗萍、櫃面出納伊翠華利用地方性險種管理系統的漏洞和內控缺陷,採取冒領教育金、重復給付、領取超額退保金等手段,對1996年至1997年承保的“少兒成長六全”等險種進行違規操作,涉及保單98張,侵佔資金116.52萬元。

  案例三:利息引誘集資。有客戶向某地公安機關報案稱,在亨安代理購買保險到期後收不回“本金”,且聯繫不上公司法人代表劉峰。公安機關經調查發現,劉峰以先支付利息為條件,假借辦理“補充養老團體年金C躉領保險”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累計涉及金額390余萬元,造成資金缺口173.43萬元,涉及群眾29名。

  案例四:車險詐騙集資。人保財險在開展“第三次數據真實性回頭看”檢查時,通過“CFR結案後理賠稽查系統”檢索發現,柳州地區廣超、航順等6家汽車修理廠採取反覆使用舊件、套用車輛號牌虛構保險事故、偽造事故現場等手段,與公司內部人員勾結製作虛假賠案465筆,涉及金額356.64萬元。

  案例五:業外人員詐騙,典型案例是上海業外人員陳某等涉嫌保險詐騙案。2013年1月,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根據國壽股份反映的情況,通過人身險綜合資訊平臺檢索發現,上海市崇明縣廟鎮人民醫院護士長陳某等人涉嫌通過冒用他人身份投保並申請理賠、虛構疾病或住院病史等手段騙取保險金。該案涉及國壽股份、美亞財險、友邦保險上海分公司等7家公司,已發現可疑客戶23人,可疑賠付100余次。

  重點排查高現金價值類産品

  據了解,近年來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猖獗,案件數量居高不下,保險業成為非法集資的重災區。

  深圳保監局提供數據顯示,2013年上半年,保險業涉案金額23418.91萬元,同比增長2.63%。其中保險業內刑事案件106件,涉案金額20171.46萬元;業外詐騙類刑事案件63起,涉案金額3247.45萬元。

  自上月以來,包括北京、上海、山東在內的多個地區的保監局開始集中排查保險機構非法集資情況,並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其中,多地保監局提到重點排查高現金價值類産品。

  北京保監局6月16日發佈公告稱,其組織轄內89家保險公司及300余家保險仲介機構集中開展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山東保監局則打算在今年8月至10月,在全行業集中排查清理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資訊。重點排查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以投資理財、産品銷售等名義發佈傳播的涉及高額回報、集資或變相集資的廣告資訊資訊。

  山東保監局要求各保險機構採取自查自糾等方式,突出加大對高現金價值類産品的排查力度,對是否存在私印保險産品宣傳材料、私印金融理財産品銷售廣告,培訓課件是否存在誤導等情況進行排查,對已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資資料及時清理刪除,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及時移送,並向保險監管部門報告。

  上海保監局也在6月17日提示消費者切勿輕信高額收益,並提示消費者近期發現個別保險公司和保險仲介機構業務員或離職人員,涉嫌參與銷售非法第三方理財産品,導致客戶資金損失。

  上海保監局還對消費者作出三點提示:一是截至目前,上海地區保險公司和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中銷售從業人員的代理許可權僅限于銷售經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或備案的保險産品。二是上海保監局從未對第三方理財産品進行行政審批,保險專業仲介機構銷售第三方理財産品不屬於該局的行政許可事項。三是投保時,要問清銷售人員姓名、查看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執業證等證明文件,必要時可致電保險公司客服核實銷售人員和産品的真實性。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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