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今日推薦  > 正文

多地社保糾紛高發 權益落實不佳誘發新矛盾

2014-05-09 08:51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最近,武漢市開始為社保繳費人寄送“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圖為武漢單位職工收到的記錄單。

  人民視覺

  發現企業長期不按規定足額繳納社保,廣東一家鞋廠的員工不幹了,上千人一起去向老闆討説法,要求企業為員工足額全員辦理參保。

  近來,類似的社保糾紛在各地屢屢發生。有押鈔員集體投訴“零”社保的,有外企員工反對企業按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費的,有事業單位臨時工要求“視同繳費”的……前些年,社保繳費一度被許多員工當“包袱”——寧願企業當期多發工資、不願繳納社保費,現在,不嚴格繳納社保的行為則變成激化勞資矛盾的“導火索”。

  社保糾紛為何高發?勞動者該如何維權?社保改革如何適應這種新形勢?

  員工參保意識增強

  ——從前不太懂社保,現在知道利益攸關;從前由企業安排,現在可便捷查詢

  “每月工資3000多元,去社保局一查才發現,廠裏按每月1800元的基數交社保。” “光答應以後給上保險不行,過去欠的也要補上。”——廣東一家勞動密集型企業發生社保糾紛後,員工們紛紛向主管部門、媒體投訴。

  員工這樣的訴求,一些企業不太適應。就在3、4年前,珠三角、長三角等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區域,到年底總會有大量員工去“退保”。即使《社會保險法》實施後不再允許“退保”,企業裏也還有員工要求別繳社保、希望把這筆費用換成工資發給大家。

  變化是怎麼發生的?

  “過去是不懂。”在廣東打工的湖南籍外來務工人員劉思明坦言,剛出來打工時,對自己今後的養老保障沒有太多概念,心裏想的就是到手的工資能多一點。如果參加養老保險,企業固然要繳納一部分,自己的工資每月也要扣大約200元,寧願不參保。2011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勞動者是否參保不再是自己的事兒,而是法律的強制要求。一輪輪宣傳後,員工對法律的了解在加深。劉思明已和單位談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而前幾年未繳的保險怎麼補還在爭取中。

  “參保沒參保,以前單位怎麼説我們怎麼聽,現在能查了。”社保狀況可查詢,使員工能夠了解到自己究竟有沒有參保、是否按實際工資繳費、繳了多少年,這也使許多不合法行為暴露出來。目前,廣東等地的參保人已可以登錄當地社保部門網站或到服務大廳獲取個人的參保資訊,有的地方還開始向參保人定期發放《社會保險參保記錄折》。“今年我一定找時間去查查過去的那家單位有沒有給繳養老保險。”43歲的喬如蘭在北京做保潔。“要是交了,我再過7年就能領養老金了。要是沒交,我得找補。”

  “糾紛背後,絕大多數是用工方存在不同程度違法違規行為。”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説。而之所以這類糾紛在最近一年多來集中爆發,則是員工參保意識、權益意識增強的體現。

  前些年,就業形勢嚴峻,外出務工人員有份工作是最重要的,不會主動要求社保;工資水準總體較低時,多領一點現金最重要,所以出現“把社保轉成工資”的要求;隨著“招工難”蔓延、勞動力價格節節攀升,員工開始更關注社保。此時,企業還按過去的做法對待職工,相關監管又未能及時跟進,糾紛就容易大量産生。

  權益落實不佳誘發新矛盾

  ——監管不到位、配套政策缺失,使法律做出的承諾不能很好兌現

  員工維權,依託的是《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法》自身在執行中的問題和配套政策的不足,同樣成為糾紛高發的原因。

  法律強化了職工參保意識,但職工的實際參保狀況仍顯滯後。人社部去年發佈的調查顯示,仍有14.8%的人表示企業沒有為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6.9%的人表示企業沒有為其參加醫療保險,另外還有11.4%的人表示單位與其協商後採取了多發工資、不參保的方式。

  參保擴面難在哪兒?

  據了解,惡意欠費的企業仍是少數,參保空白點集中在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而這些企業普遍反映繳費壓力偏大。浙江一家服裝加工企業算了筆稅費“明細賬”:加工一件報價75元的衣服,布料和輔料成本佔了50元,加工費收入有25元。這25元中,要納稅3.63元,地方教育附加0.44元,水利基金0.02元,還有社保費用2.77元,稅費負擔約佔27.44%。剩下的收入,主要用於支付員工工資和生産維護。“繳社保,企業的資金壓力很大。”

  未參保或未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參保,監管部門為何不主動作為?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産。”執法手段聽起來很“厲害”,但不少地方的社保費徵收機構表示“執行很困難”。對不足額繳費的企業,經辦機構到府催繳,有時連大門都進不去。申請拍賣資産抵扣社保費,要想得到地方法院的配合更複雜。目前,通過這類強制手段追回欠費的,極為罕見。

  配套政策的缺失,有時候也成為糾紛的源頭。

  深圳的王先生曾在武漢一家事業單位工作多年,上世紀90年代中期來到廣東,從2000年起開始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去年,老王年滿60歲,該領養老金了。按《社會保險法》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老王認為他符合“視同繳費”情形,但在實際操作中,如何計算繳費年限、誰來支付視同繳納的費用,一直難認定。老王目前的退休金剛過1000元,只計算了在廣東繳納的年限,此前在湖北工作的20年怎麼算,他還在“討説法”。

  社會保險費補繳政策不明朗的問題也很突出。一些員工在崗時能夠接受企業不給繳納保險或按低水準繳費,但在離職特別是退休時則會要求企業從頭補繳保險費。目前法律沒有統一規定用人單位補繳的時點、範圍等細節,執行時往往存在很大爭議。

  “法律法規對權益保障做出了承諾,如果不能儘快兌現,會引發新的社會矛盾。”人社部社保所所長金維剛這樣認為。

  對待社保別“短視”

  ——用工方別抱僥倖心理,欠繳保費最終還要補;員工應更關心自己的社保,過後追繳麻煩多

  對於廣東等地發生的社保糾紛,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人社部將加大對企業參保繳費的稽查和執法監督力度,核實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情況,督促用人單位依法依規如實申報繳費,並引導企業職工依法理性維權。

  “當前社保糾紛高發,是轉軌時期新舊問題疊加、制度沒有理順的集中表現。”褚福靈表示。不論是用工一方還是員工一方,都有不夠理性的地方,繼而使糾紛更加複雜、矛盾更易激化。

  他認為,社保法律法規更健全、員工維權意識提高是大勢所趨,企業應主動適應形勢,摒棄短視行為和僥倖心理。據了解,雖然一些員工主動提出把社保繳費換成工資,但其中多數人過後會起訴企業要求補繳社保。從裁定結果看,企業最終還是要補繳,並承擔一定的利息和滯納金。

  員工要更加關心自己的社保。許多人在年輕時覺得社保特別是養老保險離自己太遠,不去了解自己的參保情況,不主動要求企業按規定繳納社保。“養老保險時間跨度大。等年紀大了再去關注自己的社保,會給自己增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褚福靈解釋説,雖然目前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更注重保護員工權益,員工可以起訴企業並在多數情況下獲得支援,但員工仍然要支付個人應當繳納的部分,而且這個過程本身極為煩瑣。除非員工認真地保存了每個時期涉及社保的相關材料,如本人實際工資等,否則很容易損失一部分利益。“前些年,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可能不敢向老闆提要求,怕丟工作。這兩年各地普遍出現招工難,這方面的顧慮已不突出。”

  “社保的現行規定要儘快細化、完善,使之更具操作性。”金維剛多次強調健全政策的重要性。如:社保費補繳爭議,在提高透明度、大範圍發放對帳單的同時,應儘快明確補繳的條件、標準、方法、計發辦法等,避免糾紛累積;視同繳費的財政補貼,要細化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自責任,否則隨著國企改革深化和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矛盾可能更突出。他還建議,小微企業社保負擔重的情況要予以正視,有必要適當下調繳費率。

  今年,人社部將啟動“全民參保登記計劃”。人們希望在摸清底數的過程中,發現違規行為、督促企業依法參保、提高個人的參保意識,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責任編輯: 楊麗]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