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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白化粧品將“嚴考” 企業憂出局

2014-02-12 16:45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土日化企業認為涉及面太廣且申請時間太短

  去年12月,國家食藥監總局調整化粧品註冊備案管理,主要包括美白化粧品納入祛斑類化粧品管理等相關要求。

  昨日,記者從廣東省日化商會處了解得知,本土眾多日化企業紛紛認為如果凡提“美白”必須要申請“特證”(“特殊用途化粧品批准證書”),涉及面太廣且留給企業申請時間太短,恐怕難以趕上末班車。

  本報訊 (記者涂端玉)國家食藥監總局在去年12月發佈的通告中表示:“為控制美白化粧品的安全風險,決定將其一併納入祛斑類特殊用途化粧品實施嚴格管理。該規定在2015年6月30日開始生效。”

  最快要一年多才能拿到證

  對此,一位本土日化界人士表示:看似明年才生效,但企業緊鑼密鼓申請也不見得能趕上末班車。“産品檢驗大約要105天,産品生産能力審核估計要58個工作日,再加上産品申報受理及技術評審需要125個工作日,一個新的美白産品走申報流程就需要355個工作日。扣除節假日等,最順利情況下也要一年多才能拿到證。”她説。

  廣東省日化商會秘書長余雪玲則認為,美白産品的機理跟祛斑類化粧品的機理並不完全相同,如果以後凡有“美白”就都要申請,目前全國日化行業涉及美白的産品已佔了三分之一,涉及面實在太大。“我們目前正在收集會員的意見,將意見統一收集後會將意見向食藥監總局反映問題。”她數給記者聽,全國有3800多家日化企業,每家美白産品基本不少於10款,如果都要申請“特證”,則起碼還要再批幾萬個證,實際上國家歷年批下來的“特證”也才只有1.9萬個。

  余雪玲認為:“美白化粧品的機理與祛斑類化粧品並不完全一樣,通常有物理遮蓋、漂白氧化、抑制黑色素和深層清潔,這些都有美白作用,但只有抑制黑色素與祛斑類産品機理相同,而這個品類目前已需要申請‘特證’了,其他機理與祛斑類産品並不等同。”

  “美白産品太多太濫,的確存在嚴重的良莠不齊現象,因為使用假冒偽劣産品而導致紅血絲、皮膚變薄、色素沉著、激素依賴性皮炎的患者不在少數。”武警醫院整形美容科皮膚專家王玉燕告訴本報記者,目前市面上美白産品按渠道劃分主要有三大類,超商在售的基礎護理類産品、美容院推廣的美白祛斑産品以及醫院專科開具的功能性産品。“像治療性功能性美白産品,除了在證書、字號上要求嚴格外,最好還應在專業指導下使用。”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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