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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房價調控年度目標集體不達標

2014-01-06 14:01 來源:新快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北上廣深同比漲幅高達20%,26個主要城市漲幅超10%,69個城市房價上漲……”2013年全國房價漲聲一片,這與年初各地制定的房價控制目標相差甚遠。中央提出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問責制能否真正“兌現”,公眾頗為關注。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玨林表示,“樓市調控的任務和責任應下沉給地方,對個別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適時約談,共同尋找房價上漲過快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辦法。”

  “漲聲”一片 完成調控目標無望

  2013年,中國樓市迎來了2009年之後的又一次“爆發”。根據國家統計局去年公佈的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一線城市新建住宅價格已連續3個月同比漲幅在20%以上;廈門、南京、西安、武漢等26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10%。

  國務院2013年初出臺的“國五條”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制定並公佈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多地城市為此提出,當地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不高於本年度城市或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北京、上海等地明確表示要“基本穩定”。

  然而,過去的2013年,全國許多城市房價都出現明顯上漲,完成房價調控目標基本無望。數據顯示,扣除價格因素影響後,大多數二線城市的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速都未超10%,廣州為8.1%,深圳為8.6%。這一數據遠低於房價上漲幅度。

  迫於房價調控目標的壓力,2013年第四季度以來,多個城市集體發力進行調控升級。“京七條”“滬七條”“深八條”“穗六條”等政策相繼出臺,武漢、南京等二線城市也紛紛出臺“新政”,內容無外乎嚴格限制新房價格審批、提高外地居民限購年限、提高或研究提高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等抑制供需兩端的調控方式。

  中原地産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分析,“綜合數據來看,四個一線城市完成房價調控目標幾乎不可能;房價漲幅超過10%的城市完成目標希望渺茫;還有23個漲幅在8%-10%之間的城市完成年度調控任務的難度同樣非常大。”

  房地産是支柱行業 問責制落實難

  事實上,嚴控房價一直是各地貫穿全年的工作,不少城市使出“渾身解數”,創新調控“招式”。抑制供需兩端,統計數據被“壓低”,短期內降了溫,但未有實質性影響。

  例如,北京在2013年初“國五條”落地細則中明確要求“新項目價格不高於周邊,老項目價格不高於前期”,臨近年底又要求每平方米單價超過4萬元的新盤不予發放預售證。一些地方甚至在調控細則中明確表示“加大中低價中小戶型産品審批”。上海、廣州等地大量推出郊區盤以平抑房價。

  業內人士表示,調控難以觸及地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土地財政,也就難以控制住房價。中原地産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主要的40個城市,土地成交額高達14707億元,同比2012年上漲45%。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全面創造年度土地成交新記錄。

  “一面是政府高喊‘嚴控房價’,另一面卻是‘放任’土地市場成交火爆,暴露的恰是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於依賴。”張大偉表示,房價與地價總是相互影響。在樓市火爆的時候,地方政府更願意多賣地,而缺乏真正控制房價的動力。目前看來,房價控制目標集體不達標將成必然。

  “房價調控目標難以實現,嚴厲問責不能落空。”中國指數研究院華中市場總監李國政表示,問責制的權威性受到挑戰,勢必將削弱調控政策的影響力。購房者不僅對“屢調屢漲”的房地産調控措施失去信心,甚至也會質疑樓市長效調控機制。不少分析人士指出,房地産作為支柱行業的地位,也決定了問責制落實的難度,“如何問責,誰來問責,對誰問責”等都會遭遇“軟執行”。

  經濟學者馬光遠表示,房價調控目標是政府對於百姓的“承諾”,沒有完成目標而“爽約”,矇混過關只會喪失公信力。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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