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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宣佈就廣州中院判決進行上訴 再提2項請求

2013-12-26 08: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廣州12月25日電 (記者 唐貴江)在王老吉訴加多寶虛假宣傳糾紛案一審判決後第五天,王老吉方面25日在廣州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將就該案向廣東高院提出上訴,王老吉稱雖然贏得官司,但其品牌損失難以彌補,將在上訴中提出2項請求以維權。

  12月20日,廣州中院對廣藥加多寶“改名廣告”糾紛案做出一審宣判,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加多寶方面立即停止涉案廣告語宣傳,及銷毀使用涉案廣告語物品,賠償廣藥方面經濟損失1000萬元人民幣和合理費用約81萬元人民幣,同時在相關媒體首頁刊登道歉聲明。

  加多寶方面當庭提出上訴,仍堅稱其廣告真實合法;不過贏了官司的王老吉25日也宣佈,雖然對判決基本滿意,但仍有不服之處,決定提出上訴。

  王老吉代理律師溫旭表示,一審僅僅判賠1081萬,無法彌補王老吉的經濟損失,加多寶公司通過長期虛假宣傳給王老吉造成的損失估算超過30億。此外,法院只判定加多寶在廣州日報、人民網道歉,無法發揮有效作用。

  據悉,王老吉方面擬提出兩條上訴訴訟請求: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加多寶公司,除“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涼茶了”這兩句廣告語以外,加多寶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遙遙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涼茶了”、“加多寶生産的紅罐涼茶不再使用過往17年沿用的商標,現更換為加多寶涼茶”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並立即銷毀使用了上述廣告語的宣傳物。

  2、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加多寶公司除在《廣州日報》A1版、人民網首頁以外的,《羊城晚報》顯著位置、《南方都市報》顯著位置、新浪網首頁、騰訊網首頁、搜狐網首頁上公開道歉,內容由法院審定。(完)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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