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不確定“非糧化”蔓延機制不順暢
農村土地流轉三大問題待解
如何在規模集中與風險可控、釋放活力與強化監管之間有機協調,是決定以農村土地流轉為基礎的農村土地改革成敗關鍵。《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採訪發現,一些地區在土地流轉中存在租期不確定“非糧化”蔓延、機制不順暢等問題,亟待解決。
流轉租期不確定規模效應受影響
在全國各地總共流轉7萬畝土地種植蔬菜的星廣地農業公司總經理李梅珍,近年來一直在為土體承包期而擔憂。李梅珍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 于 大 部 分 流 轉 的 土 地 都 是 農 民1988年第二輪聯産承包簽訂的承包協議,30年承包期限到現在僅剩5年,村民承包到期後政策的不確定性,給企業投入與生産帶來很多風險。
李梅珍説,蔬菜産業前期投入大、回報週期長,前期僅土壤改良、基礎建設等每畝菜地就要投入1.5萬元,基本前三年都是虧本,後面才能逐漸盈利。若2018年承包到期後政策發生變化,農民拒絕將土地流轉給企業生産,企業可就虧大了,“目前,我們即便希望繼續擴大蔬菜種植規模,也不敢再流轉土地”。
除土地承包30年期限瓶頸外,農民不願長期流轉也是制約土地發揮規模效應的重要因素。流轉5000多畝土地種水稻的武漢利梓農機合作社社長繆斌説,武漢郊區一些區域2008年土地流轉租金每畝僅150元,到2010年就翻一番達300元。很多農戶預期土地租金還會大幅上漲,因此情願土地撂荒不願流轉,或者流轉合同只簽兩年到五年,“短期出租,合作社肯定不敢投入,因此難以産生規模效應,這也是為何近年種糧大戶數量在減少”。
“非糧”勢頭蔓延埋下重重隱憂
土地流轉“非糧化”,已成為各地土地改革中普遍面臨的挑戰。
由於種糧經濟回報低,致使土地承包者偏愛土地流轉“非糧化”。安徽省固鎮縣統計顯示,土地流轉土地上百畝的合作社或大戶,基本上都是種植甜葉菊、蔬菜、花生等非糧作物。
土地大面積種植經濟作物埋下重重憂患。繆斌説,首先,規模種植畝産原本比個人精耕細作畝産低,因此大面積土地流轉不種糧食,肯定會影響糧食産量;其次,有企業或承包戶流轉土地用來種西瓜、種苗木、種葡萄,使用地膜、遺留樹根等對田地土質和肥力都有較大損害;最後,有的工商資本流轉土地後,簡單投入平整種樹或經果,目的在於申請項目補貼資金、作為貸款地抵押物或等徵地補償。
遏制土地“非糧化”流轉後期監管難度大。武漢市農村經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説,由於基層對土地流轉後用途缺乏有效監管,導致部分業主無視合同條款、不按項目規劃實施産業開發,甚至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對耕地造成永久性破壞。
三重機制不暢加大流轉風險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賀雪峰、武漢市農業局經管局土地承包管理科科長王文才、武漢市黃陂區六指街辦事處副主任林洪等專家學者和基層幹部介紹説,目前我國土地流轉中還存在機制不健全的問題,亟待引起重視。
一是土地流轉風險防控機制有待完善。除土地流轉“非糧化”外,部分業主(受讓方)大面積流轉土地不是真正的從事農業生産,而是以此作為貸款抵押物,將貸款資金用於商業或者民間高利貸,因目前以農資抵押貸款機制還不健全,存在巨大風險,對土地流轉容易帶來較大負面衝擊。
二是土地流轉價格發現機制尚未形成,目前,土地流轉評估體系還未建立,土地流轉資訊不對稱,土地流轉的“招拍挂”制度也尚未得到很好的推廣。
三是土地確權工作缺乏全盤規劃極易形成浪費。當前農村地區一方面土地確權步伐緩慢,僅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林權基本完成了確權工作,“四荒地”使用權、養殖水面承包經營權等確權工作尚未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和房屋所有權的登記工作剛剛起步。記者 徐海波 李勁峰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