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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推老年人意外傷害險項目 最高賠20萬元

2013-11-28 09:51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京報訊 (記者閆欣雨)北京針對300余萬在京生活或工作的老年人首推意外傷害險項目,參保的老年人在乘坐市域內交通工具、進入公共服務場所等發生意外傷害時,將獲得最高20萬元的賠付。該保險不限戶籍,非京籍老人可自主參保。

  7萬老人由政府投保

  北京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李紅兵介紹,北京老年人意外傷害險是專門針對在北京市生活或工作的50至59周歲退休人員和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的保險項目,填補了商業類保險對於高齡老人保險的空白,還將為300余萬在北京生活或工作的符合保險條件的老人提供意外傷害保障。這一險種針對所有在京生活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沒有戶籍限制。

  李紅兵説,從老年群體在日常出行和活動期間比一般人受傷害的可能性更高,所以老年人會有很多恢復健康的訴求。目前在京生活的老年人享受多項優待政策,因此出行範圍和參與活動越來越廣泛,出現意外的頻率也越來越高。

  在符合參保條件的老年人中,具有北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的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城鎮三無人員、失獨老年人等,將由北京市財政統一齣資投保,每人享受一份,近7萬符合這一條件的老年人受益。

  自主參保可享優惠

  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自2013年12月16日起開始面向社會受理投保申請,年度保費為每份17元,自主參保的老年人還可享受每份2元的保費優惠,每人最多可購買4份。政府倡導和鼓勵社會各界以企業捐贈、社會贊助、集體出資以及子女購買等形式積極為老年人購買保險。

  保單生效後,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發生意外導致身故、殘疾、燒燙傷等情況最高賠付保險金5萬元,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住院醫療費用最高賠付5000元。由於每人最多可投保4份,因此最多可獲賠20萬元。

  今年年初,北京市已經推出了“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險”,截至11月14日,已出險375起,已結案126起,賠付金額達到215萬元。

  李紅兵介紹,“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險”的受益人是養老機構和在機構中受傷害的老人,這次推出的老年人意外傷害險的受益人則專門針對老年人,下一步還將推出受益人是為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的險種,以減輕他們在為老服務中所面臨的風險。

  “北京老年人意外傷害險”參保方式

  參保對象

  凡在北京市工作或生活的50-59周歲退休人員、60周歲及以上老年每人平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參保方式

  具有北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的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及失獨老年人,由北京市財政統一齣資參保。由本人或委託親屬辦理個人投保的,持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中國人壽服務中心櫃面直接辦理。

  保費

  每份17元,自主參保的人員可享優惠,保費為15元。保險期為一年。享受政府財政統一齣資參保的老年人,保險期間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

  保險責任範圍

  1.老年人乘市域內公交、出租、地鐵期間

  2.老年人進入市域內以下公共服務場所:(1)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優惠的各類公園、風景名勝等旅遊景區;(2)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優惠的各類博物館(院),美術、科技和紀念場館,烈士紀念建築物,名人故居,公共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3)政府支援的室外健身場地和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優惠的公共體育場館,各級文化館(站、宮、活動中心、室),各級社區服務中心(站)和養老管理服務中心(站)、老年活動中心(站、室),老年學習培訓場所、養老(助殘)餐桌以及托老(殘)所;(4)各級醫療機構。

  3.老年人參加北京市域內以下活動:(1)參加政府機關、部門或社會組織舉行的各種針對老年人的公益活動及會議期間;(2)老年志願者參與的社會服務。

  4.其他保險責任範圍(北京市域內):(1)老年人在接受與政府簽約的為老服務單位服務的過程中;(2)老年人在接受志願者服務的過程中。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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