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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套現調查:取10萬需4300元仲介費

2013-11-10 11:02 來源:人民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本提供社會保障的公積金,近來卻越來越成為某些組織和個人賺錢牟利的工具。公積金套現,成為一個幾乎公開的産業。人民網財經記者暗訪發現,公積金套現成為了一個地下産業鏈,仲介幫忙造假、偽造資料,然後收提取人仲介費。調查發現,取

  10萬元公積金,仲介要價4300元。而據知情人士透露,公積金套現的服務費,一般都在提取金額的10%,更高的甚至達25%。

  代取公積金市場無處不在

  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天橋馬路都能見到印有“取公積金”的小廣告,這些小廣告製作簡單,只有一個電話號碼。而在網上,記者在百度上輸入“取公積金”的關鍵字,頁面立即出現上百家仲介機構,專門幫忙提取公積金。

  “本公司為廣大客戶辦理北京公積金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諮詢等諮詢服務。我們以客戶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憑著多年的經驗,一流的團隊精神,為社會各界客戶解決燃眉之急。”、“當日辦理,3日辦完—根據您的個人資訊,我們及時為您辦理備案,登記等所需手續。”、“事後付款,無憂服務—成功辦理後,收取費用,無任何風險。”

  這些仲介機構甚至“複製”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頁一樣的頁面,直接公佈銀行賬號、公司地址等。?在淘寶網上,可以直接搜出公開辦理公積金套現業務的店舖有上千家,這些店舖打著“公積金業務諮詢”“公積金代理服務”的旗號,號稱“全天24小時服務”“跑腿代辦、性命擔保、手續正規、安全合法”。

  偽造購房資料套現 要價4300元好處費

  人民網財經記者隨機在網上找到一家名為中青國信的仲介機構,按照頁面上的提示與客服取得聯繫,記者表示想提取1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記者稱自己不具備提取公積金的條件,一名自稱和先生的客服表示,不具備條件沒關係,他們可以以租賃房屋的名義,幫記者提取公積金。

  和先生表示,租房的名義,需要記者承擔提取總額5%的稅,以及700元的仲介費。記者稱5%的稅太高,和先生隨後表示,走購房的名義,記者只需4%的稅加300元的費用。

  “但是我現在並沒有購房啊?”對於記者的疑問,和先生解釋,他們可以幫忙弄一套假的購房資料。“購房資料能偽造?”和先生進一步解釋,房産證、購房合同這些都是真的,只不過把記者的名字加在上面,以夫妻雙方購房,配偶可以提取公積金的辦法操作。

  “那豈不是要把我的名字作假到另一個住戶的身上?”和先生神秘地説,這個你就不用管了,只需要按他的要求把自己的資料準備一份,快遞給他就行了。隨後,和先生表示,如果要取10萬的公積金,需要4300元的服務費,並且要先將3000元打到他提供的支付寶上,等事成後再付款。

  “萬一公積金中心或者單位查出來怎麼辦?”記者還是不放心他的這種辦法,和先生補充到,這種辦法萬無一失,他們已經操作了很多次了,並且如果住房公積金要查,也是查配偶那邊的資訊,而在他們的操作下,“配偶”買房的資訊是真實的。

  最後,和先生表示,為安全期間,整個交易過程雙方都不見面,採用快遞的形式傳送資料。而記者提交了基本資料後,他們三天就能把購房提取公積金的材料弄好。

  公積金套現案劇增

  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而最近幾年來,套取公積金的案件飆升。

  2013年3月,廣州越秀區犯罪嫌疑人楊某拿著仲介為其偽造好的資料,在某銀行提取了住房公積金55000元,並通過鄭某向仲介人員支付仲介費24000元;上海證券報也報道,自2010年起,一犯罪團夥在廣州收買銀行員工以及出租屋管理中心人員,非法提取公積金。不到兩年半,共涉嫌為他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積金1470宗,總計金額高達6942萬餘元;而今年5月,成都公積金中心就與公安機關聯合開展了打擊騙提行為的專項行動,已查處騙提行為20余起。

  中豪律師集團(四川)事務所則金華律師表示,住房公積金套現的行為涉嫌違法,有關單位和個人可能涉嫌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涉嫌構成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還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等。(賈興鵬)

[責任編輯: 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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