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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産品出口受阻擴“內銷”

2013-07-16 08:36 來源:北京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歐光伏“雙反”(反補貼、反傾銷)談判久拖未決,直接影響國內光伏産品出口,曾經的國內光伏巨頭企業尚德啟動破産重組。中國光伏企業再次陷入“多事之秋”,國務院昨日發佈的《關於促進光伏産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日子並不好過的國內光伏企業帶來利好。

  支援學校居民區光伏發電

  1.6米長、約1米寬,20多組藍黑色的多晶硅太陽能板,在海澱區翠微中學的教學樓樓頂連成幾排。它們既不發熱,也不發光,卻把這棟6層的教學樓樓頂,變成了一個超級蓄電池。這裡,就是5月份剛剛完工發電的“翠微中學屋頂光伏電站”,也是北京市百兆瓦陽光校園金太陽光伏屋頂工程之一。

  “不論晴天、陰天,都不影響它們工作。”學校教務人員説,該項目每年設計發電5.4萬度,能提供樓裏27個教學班近一半的年用電量,在使用過程中還可以與國家電網傳過來的民用電無縫對接。該工程使用的全套光伏産品,便來自國內知名的英利公司。

  把主要精力放到國內民用市場,正是《意見》所要求的“大力開拓分佈式光伏發電的國內市場”。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方式,建設分佈式光伏發電系統。優先支援在用電價格較高的工商業企業、工業園區,建設規模化的分佈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援在學校、醫院、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居民社區建築和構築物等推廣小型分佈式光伏發電系統。

  同時,依託新能源示範城市、綠色能源示範縣、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市(縣),擴大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建設100個分佈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範區、1000個光伏發電應用示範小鎮及示範村。

  那如何突破美歐市場“雙反”壁壘?對於這把懸在中國光伏企業頭上的利劍,《意見》並沒用太多筆墨論述,但態度明確:“積極妥善應對國際貿易摩擦,推動建立公平合理的國際貿易秩序。加強對話協商,推動全球産業合作,規範光伏産品進出口秩序。”

  市場倒逼企業兼併重組謀生

  在當今的國際大環境下,部分國內光伏企業盲目擴張、産能過剩,已是不爭的事實。

  距離現在最近的“交學費企業”,當屬5月份宣佈破産重組的尚德。5年來的幾大變故,使得這家當年在中國光伏行業首屈一指的巨頭,變得面目全非。2008年金融危機下,尚德2007年剛在上海投産的3億美元薄膜電池生産線被迫夭折;2010年,尚德作出將産能從1800兆瓦提高到2400兆瓦的決策,卻是一筆必須依靠大幅舉債的買賣。

  為此,《意見》專門向那些“準尚德”們提出告誡,一方面,抑制光伏産能盲目擴張,加快提高技術和裝備水準。另一方面,企業還應加快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即利用“市場倒逼”機制,鼓勵企業兼併重組。加強政策引導和推動,建立健全淘汰落後産能長效機制,加快關停淘汰落後光伏産能。重點支援技術水準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多晶硅和光伏電池製造企業發展,培育形成一批綜合能耗低、物料消耗少、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多晶硅製造企業,以及技術研發能力強、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品牌優勢的光伏電池製造企業。

  在企業翹首以待的財稅扶持政策方面,《意見》表示,對分佈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針對電量徵收的政府性基金。企業研發費用符合有關條件的,可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企業符合條件的兼併重組,可以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專家觀點

  鞏固海外 立足國內

  “我國光伏産業當前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既是對産業發展的挑戰,也是促進産業調整升級的契機,特別是光伏發電成本大幅下降,為擴大國內市場提供了有利條件。”清華大學經濟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説,來自美國、歐盟的“雙反”調查確實讓很多國內光伏企業不堪重負。然而,同為光伏巨頭,在整個行業的洗牌潮中,英利在積極開拓南非等新興市場,阿特斯也謀劃在海外建廠,一批率先認清市場形勢的國內光伏企業,早已開始行動,謀求“自救”。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有關專家表示,除了搶佔可以繞開歐美貿易壁壘的海外新興市場,潛在需求旺盛的國內市場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不二之選。特別是之前令光伏企業抱怨的“上網難”問題,已經隨著國家扶持政策的出臺,在今年得以妥善解決。

  為此,《意見》強調,電網企業要加強與光伏發電相適應的電網建設和改造,保障配套電網與光伏發電項目同步建成投産;各電網企業要為光伏發電提供並網服務,優化系統調度運作,優先保障光伏發電運作,確保光伏發電項目及時並網,全額收購所發電量。“可以説,《意見》的出臺,為光伏企業減少了很多後顧之憂。”這位專家分析,“鞏固海外、立足國內”,或許才是企業在當前形勢下的最優決策。記者 劉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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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歐光伏談判

  或陷拉鋸戰

  雙方正就核心價格問題

  進行談判

  歐盟對華光伏初裁後兩個月的緩衝期已接近尾聲,6月24日開始的中歐第二輪光伏價格談判走勢仍未明朗。面對日前有媒體爆出雙方在價格上仍存在異議,昨日參與談判的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協會光伏産品分會一位負責人透露,目前雙方正在就核心價格問題進行談判。

  英利綠色能源法務總監樊振華介紹,此輪談判的主要內容之一就在於雙方要達成“價格承諾”,這就是説中方承諾出口到歐洲的光伏産品不低於某個最低價格,並設定具體時間期限。作為交換,歐盟將不對中國光伏産品採取反傾銷措施,“另外對於中國企業在一定時間內出口到歐洲的産品數量也會做出限制”。

  此前,有業內權威人士表示,目前雙方在提價幅度上存在很大分歧,歐方代表團提出0.55歐元/瓦至0.65歐元/瓦的價格,但中方表示接受0.5美元/瓦的價格,雙方正就價格進行拉鋸式談判。“我們現在仍在進行談判工作,價格問題也是雙方正在探討的一個重要問題。”昨日,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協會光伏産品分會一位負責人證實。

  依照此前歐盟委員會在6月4日做出的初裁決定,如果在8月6日前中歐雙方未能達成解決方案,歐盟將對産自中國的光伏産品徵收平均高達47.6%的高額關稅。與目前11.8%的臨時關稅相比,多數企業將面臨至少4倍以上的關稅懲罰。

  目前,不少光伏企業已有了應對策略。“國內光伏産品運到歐洲要走海運,往往要花上一個月時間。如果現在開單,8月才能到。”一家江蘇的光伏企業負責人表示,不少同行未雨綢繆,已經減少了對歐市場的出口産品量。而晶澳和英利兩家公司更是公開表示,由於反傾銷稅率存在極大不確定性,企業目前已經停止向歐洲等國運輸組件,7月底才會再向歐洲發貨。

  在中國對外經貿大學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看來,中歐雙方達成和解仍有很大幾率,“既然是談判,雙方自然會有不同的利益訴求。我們需要看到,目前歐洲成員國內部的意見並不一致,初裁表決時仍是不贊成居多。而中歐雙方政府層面的積極接洽,也説明談判正在朝好的方面發展。”

  屠新泉認為,歐盟對中國光伏産品做出的雙反裁決只是近幾年中歐經貿關係大局的一個縮影。“除了談判本身,我們也可以考慮在改善雙方投資環境上做些努力,從根本上推動雙方貿易關係的進一步發展。”(記者 張倩怡)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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