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提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操作方案”
推進重點將是放寬資本流出限制
據媒體16日報道,浙江省義烏市已率先開展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同一天,據外媒報道,在雲南省政府支援下,中國的第二支離岸人民幣投資基金開始正式募資。而與人民幣國際使用相輔相成的,正是人民幣資本項目的開放。
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是市場關注焦點。與此前“穩步推進”的説法不同,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部署今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時要求“提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操作方案”。業內人士認為,種種跡象表明,資本項目基本可兌換時間表有可能提前到2015年,而在目前大規模資金流入的背景下,推進重點或是放寬資本流出限制。
預期
有望明確時間表
對於“提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操作方案”,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院長丁志傑撰文指出,過去十多年裏,人民幣可兌換改革在中央重要文件中屢屢提及,但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實現預期的目標。“操作方案”凸顯中央推進此項改革的決心,資本項目可兌換可期。
我國在1996年完全開放了經常項目,而資本項目一直存在管制。根據央行調查統計司課題組2012年發佈的報告,近年來,我國資本賬戶開放步伐明顯加快。2002至2009年,我國共出臺資本賬戶改革措施42項。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11年《匯兌安排與匯兌限制年報》,目前我國不可兌換項目有4項,佔比10%,主要是非居民參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信託市場以及買賣衍生工具。部分可兌換項目有22項,佔比55%,主要集中在債券市場交易、股票市場交易、房地産交易和個人資本交易四大類。基本可兌換項目14項,主要集中在信貸工具交易、直接投資、直接投資清盤等方面。總體看,目前我國資本管製程度仍較高,與資本賬戶開放還有較大距離。
2010年10月,十七屆五中全會將“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目標寫入“十二五”發展規劃。2012年,央行行長周小川撰文進一步解釋“中國尚未實現但不拒絕資本項目可兌換”。
“國務院常務會議意在給資本項目可兌換明確一個時間表。”國際金融市場專家趙慶明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市場對進一步放開資本管制一直期望頗高,包括一些地方政府也嘗試在局部試點資本項目的進一步開放。在個人投資方面,民間資本豐富的溫州去年底公佈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提出“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不過,由於尚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復,該試點至今尚未啟動。同樣在去年底,在另一個改革前沿地區深圳,《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批復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佈實施。按照該《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前海註冊成立並在前海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可以從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並通過深圳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結算。
除了地方政府層面的嘗試,在今年年初的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上“積極做好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 D II2)試點相關準備工作”也被列為央行2013年重點工作之一。若改試點成形,則意味著未來允許合格境內個人直接對外投資股票、債券等金融産品。
“中國主要是以貿易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為主的方式參與全球化,對外投資近年來才有所發展,處於較低的層次。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實現跨境資本的有序合理流動,在全球範圍內配置、利用各種資源,會顯著提高與世界一體化的程度,有助於打造升級版的中國經濟。”丁志傑説。
焦點
時機是否成熟
趙慶明指出,即使制定出一個大概的時間表,資本項目開放進程也要受到國際條件、風險狀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真正按照一個預設的明確時間表實行也存在難度。
2009年4月,《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正式出臺,裏面提到“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投資研究室主任張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這個《意見》的內容,市場當時猜測,中國政府為資本項目可兌換設置了隱含的時間表,即到2020年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的基本開放。
不過,從最近的一些市場傳聞和預期來看,這個時間表有可能會提前至2015年,即在2015年實現資本項目的基本開放,在2020年實現資本項目的全面開放。
對這種時間表的可能提前,張明表達了擔憂。他指出,目前不是加快資本項目開放的時機。“從國際環境來看,發達國家央行實施量化寬鬆,新興市場國家面臨比較大規模的熱錢流入。這種情況下,如果貿然開放資本賬戶,中國可能會先面臨資本流入,然後在美聯儲退出量化寬鬆之後,又可能面臨大規模的資本流出,這將對我國的宏觀經濟産生衝擊。”
他指出,目前,不僅一些新興市場國家在想辦法收緊資本賬戶管制,比如韓國和巴西,它們甚至都在考慮重新引入一些手段來控制資本流動,就連一向推動資本自由流動的IM F最近兩年也改變了論調,認為在特定情形下,一國可以採用特定工具來加強資本流動管制。在其他國家收緊的情況下,如果中國反方向放鬆的話,這樣會蘊含風險。
張明還指出,國際經驗表明,一個國家完全開放資本賬戶有幾個基本前提條件,包括利率和匯率的基本市場化,以及本國金融市場要發展到一定程度,如果在這三個條件沒有實現的情況下貿然推資本項目自由化的話,很可能會爆發金融危機。“中國的金融市場還有很多缺陷,我們不反對資本賬戶開放,但資本賬戶開放應遵循漸進、可控的節奏,不應該加快資本開放的節奏,因為這背後隱藏著比較大的金融風險。”
不過,對於條件不成熟的説法,也存在不同觀點。央行調查統計司課題組的報告指出,目前,我國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第二大貿易國。若要等待利率市場化、匯率自由化或者人民幣國際化條件完全成熟,資本賬戶開放可能永遠也找不到合適的時機。過分強調前提條件,容易使漸進模式異化為消極、靜止的模式,從而延誤改革的時機。資本賬戶開放與其“前提條件”並不是簡單的先後關係,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互相促進的。我們應抓住有利時機,積極推進資本賬戶基本開放,並以此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經濟運作效率的提高。監管當局可以通過綜合運用各種宏觀審慎工具和貨幣政策工具,在資本賬戶開放的同時,積極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實現金融體系的總體穩定。
突破
或放寬資本流出限制
丁志傑指出,資本項目可兌換,很容易讓人聯想起熱錢、遊資這些國際資本流動帶來的衝擊,帶來各種擔心和質疑。我國長期採取寬進嚴出的外匯管理模式,對資本流入管理得松,對資本流出管理得嚴,尤其是本國資本的流出,帶來了一系列問題。未來一段時間改革重點是放鬆、取消對境內機構、企業、個人持有海外資産的管制,改變過去寬進嚴出的模式,風險基本是可控的。
“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提出建立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也表明瞭這個取向。一般而言,直接投資可兌換比較靠前,個人資本流動往往是最後一步。”丁志傑説。
“直接投資方面,進一步鼓勵對外投資,尤其是民營企業對外投資,是件好事情。與此同時,在證券投資和其他投資方面都會有所放寬。在證券投資方面,Q D II的規模會逐步擴大,而在其他投資方面,對非貿易信貸的貸款的開放會繼續推進,現在前海試點的是中國企業從境外金融機構借款,是資金從境外流向境內,未來,中國的金融機構也可以向境外企業提供貸款,這就是資金從境內流向境外。”張明説。
國家行政學院決策諮詢部副主任陳炳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再次強調了其一貫的觀點——本幣的資本項目開放和儲備貨幣的資本項目開放不能相提並論。他説,貨幣的完全可兌換,資本賬戶的完全開放,對非儲備貨幣國來説,是一個巨大的威脅。只要完全開放了,就存在被投機資本衝擊而産生危機的可能。但是,如果開放的是本幣或非儲備貨幣,而不是儲備貨幣,則風險不大。基於這個判斷和認識,我們提出可以加快或積極推動本幣和主權貨幣項下的資本項目可兌換。(記者 張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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