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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資”突圍:國資委的下一個十年

2013-04-23 11:03 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週刊 字號:       轉發 列印

  “大國資”突圍

  國資委的下一個十年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郭芳 李鳳桃|北京、雲南報道

  2003年4月,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國務院國資委”)正式掛牌。“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有了唯一責任人——如果國有企業經營得不好,就要打國資委的板子。”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説。

  然而,雖然名為“監管國有資産”,但截至2013年3月,歸屬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央企僅115家;另有多個中央部委的6000多家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化經營的國有資産,以及中央所屬的金融類資産,均不在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之內。

  2011年1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張德江在全國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提出,要“拓寬監管範圍,逐步做到全過程、全方位監管,不留死角,不留遺漏,不出現重大失責”。這在當時被廣泛解讀為來自中央層面對構建“大國資”監管格局的指示。

  2013年1月,在昆明召開的全國國資委系統指導監督工作座談會上,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再次強調,要堅定不移地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深入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

  成立10年,國務院國資委先後經歷了李榮融、王勇兩任主任,從2003年組建運作起步,他們逐步完善體制機制,並於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如實施經營業績考核、進行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推進企業的重組整合等。而這些舉措當時都曾引發國資委擴權的爭議。

  如今,面對建立金融國資委、文化國資委的呼聲,“國資委再擴權、確保一個國資委”也再次引發爭議。

  下一個10年,國資委是否會迎來“大國資”時代?

  “大國資”時代到來?

  雖然至今為止尚未形成關於“大國資”系統的、完整的概念表述,但在國資監管系統和理論界,所謂的“國資監管大格局”至少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對經營性國有資産包括金融、文化等所有領域經營性國有資産實行集中統一監管;二是中央、省、市三級國資委加強溝通和聯動,上級國資監管機構加強對下級國資監管機構行使指導和監督職責。

  地方國資監管之憂

  在“大國資”的藍圖之下,縣市級國資委等國資監管機構正在建設或恢復。回溯國資委成立的整個歷程,2003年4月6日,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到2004年6月,全國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資委全部組建,全國大多數地市完成了國資委的組建工作。

  國企監管格局現狀

  根據歸口的不同,國有企業可分為:(1)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管理的中央企業;(2)地方國資委監管的地方國企;(3)由財政部監管的三類企業: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屬企業、金融企業以及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的國有企業。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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