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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轉讓新上市公司限售股按20%扣個稅

2013-02-05 13:10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就個人轉讓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具體答覆稱,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後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轉讓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實際轉讓收入和植入證券結算系統的標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實際轉讓收入減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餘額,適用20%的稅率,直接計算需扣繳的個人所得稅額。合理稅費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佣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記者蔡岩紅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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